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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报警联系人

更新时间:

报警联系人是指在使用高级监控报警功能,所选指标触发报警时,报警通知的接收对象。在设置报警规则时,您可以添加报警联系人,将报警通知发送给该联系人。本文介绍如何创建、查看或修改、停用或启用报警联系人。

背景信息

阿里云监控报警服务支持通过以下方式,将报警通知发送给您:

  • 短信

  • 手机语音提示

  • 钉钉群消息

新增联系人

  1. 登录阿里云Elasticsearch控制台
  2. 在左侧导航栏,单击高级监控报警

  3.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报警模块 > 联系人管理

  4. 联系人管理页面,单击联系人页签。

  5. 单击新增联系人

  6. 新增联系人弹框中,输入联系人信息。

    参数

    说明

    联系人名称

    长度为1~30个字符,以大小写字母、数字或中文开头,可以包含下划线(_)或连字符(-)。联系人名称不可重复,且确定后无法修改。

    备注信息

    请填写有意义的备注信息,方便您快速查找定位。

    手机号码

    填写后,您的手机号码将收到激活链接短信。根据提示激活后,才可启用联系人。如果未激活,该联系人将无法接收到报警通知。

    钉钉群机器人

    填入钉钉群机器人的地址,获取方式请参见通过钉钉群接收报警通知

  7. 单击确定

查看或修改联系人信息

  1. 联系人页签,单击目标联系人右侧操作列下的查看/修改

  2. 更新联系人页面,查看或修改联系人信息。

    重要

    修改手机号码后,需要通过短信重新激活,才可接收到报警通知。

  3. 单击确定

停用或启用联系人

  1. 停用联系人。

    1. 联系人页签,单击目标联系人右侧操作列下的停用

      重要
      • 执行停用操作时,目标联系人的状态必须为已启用未激活

      • 系统不支持删除联系人。如果您不希望联系人收到报警通知,可停用该联系人。

    2. 在弹出框中,单击确定

    停用成功后,联系人的状态变为已停用,且不会再接收到报警通知。如果您需要再次启用联系人,可继续执行以下步骤。

  2. 启用联系人。

    1. 联系人页签,单击目标联系人右侧操作列下的启用

    2. 在弹出框中,单击确定

    启用成功后,联系人的状态变为已启用,且会重新接收到报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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