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常用的自定义扩展程序发布为公共扩展程序后,方便其他用户直接使用该功能,避免重复开发。本文为您介绍如何将自定义扩展程序发布为公共扩展程序,首次发布为公共扩展程序时,系统会自动建立该公共扩展程序的v1版本,后续更新时依此类推。
操作步骤
登录系统运维管理OOS控制台。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
。在扩展程序页面,单击自定义扩展程序页签。
选择待操作的自定义扩展程序,单击发布为公共扩展程序。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根据页面提示设置相应参数,然后提交申请。
参数说明如下所示:
参数项
说明
版本
指定待发布的自定义扩展程序版本。
说明自定义扩展程序的版本号和其发布后的公共扩展程序的版本号无需一一对应。例如,支持将自定义扩展程序的v3版本发布为公共扩展程序的v1版本。
展示的页面
选择发布为公共扩展程序后的页面展示,支持ECS售卖页和ECS实例详情页两种选择。
是否灰度发布
开启灰度发布功能:将自定义扩展程序发布为公共扩展程序审批流程完成后,需要您自己在控制台灰度发布。
关闭灰度发布功能:将自定义扩展程序发布为公共扩展程序的申请流程完成后,OOS侧审批后自动发布。
说明如果OSS中的某个文件未授权给系统运维管理官方账号,请前往对象存储OSS控制台,授予系统运维管理官方账号对该文件的GetObject权限。具体操作,请参见云盒Bucket Policy。
单击查看申请进度,查看将自定义扩展程序发布为公共扩展程序的审批状态。
当申请状态显示为已同意,表示申请流程已通过。
(可选)在申请进度页面,单击申请流程对应操作列的灰度发布,选择允许发布的地域,单击确定。
说明如果关闭(未开启)灰度发布功能,则跳过该步骤。
当申请流程的状态显示为已发布,表示灰度发布成功。
单击公共扩展程序页签,查看新发布的公共扩展程序。
公共扩展程序的命名格式为
ACS-Extension-{自定义扩展程序名称}-{发布者uid}
,在发布过程中系统会自动加入前后缀进行命名。您可以通过关键词搜索新发布的公共扩展程序,并单击查看详情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