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5-27 18:40
软件全称是指软件的规范名称,一般情况下,建议按照如下规范填写:
公司简称或公司注册商标号(即品牌) + 产品用途与功能+“软件或系统”二字结尾。
例如:
阿里云企业邮箱系统或者阿里云企业邮箱软件
特别提示:
开发完成日期指示申请的软件何时完成开发,也是权利确认的时间,即从何时受到法律 保护。要具体到年月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即可。特别提示确认开发完成日期时要如实填写,不要编造、伪造完成日期,如出现虚假信息,存在被版权保护中心要求补正或者在实际保护中被质疑等情况。
尤其注意,如果是企业申请软件著作权,一定要结合软件开发的工作量和企业成立的时间,要在合理完成的时间内,例如:20万行的软件在公司成立3天后即完成开发,在正常情况下,这种开发周期是完全不可能出现的,所以版权保护中心在审核时,会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及合理情况。
填写编程语言要写明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例如:Java 1.4.3。
填写源程序量要准确清晰,不能写预估或者估算的数字,例如:6851行。
如果填写程序量时超过3000行,在提供软件代码的时候,一定要超过60页,否则会要求补正。
填写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要按照产品的功能和技术特点如实填写,不得使用夸大、夸张及估计等表述方式,如果涉及软件名称,要与前述填写的“软件全称”完全一致。
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应填写真实姓名,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著作权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名称、类别、国籍、省份、城市和园区:
其他著作权人: 是指不属于上面三类人的人特别提示: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所开发完成的软件,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可作为著作权人申请软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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