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单位备案,如果单位名称、经营范围、网站名称、网站备注等含有经营性字样,但网站内容不涉及经营性业务,也必须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如果您已咨询当地管局且被告知无需办理,备案过程中需提供单位的经营性说明书。

说明 如需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您可登录阿里云经营性备案网站互联网信息经营许可证(ICP)咨询代理服务办理或自行到当地通信管理局办理。

获取途径

说明书无固定模板,您可参见以下内容进行填写并打印。

标题:说明书

内容:企业开办网站,通过网站直接销售自身或其他企业商品,网站无其它商家入驻。

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签字、日期可填写当天的日期并加盖您的单位公章。

提交要求

  • 确保说明书在有效期内。说明书的日期可填写提交当日的日期,并要求距离管局审核在三个月有效期内。
  • 支持提交说明书的电子材料,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
  • 说明书支持JPG、JPEG、PNG、GIF格式,每张图片大小应小于4MB。
  • 为避免因图片模糊或信息不完整导致审核不通过,请保证提交的说明书清晰、完整且有效。

提交方法

您可在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正常填写备案信息并提交初审,备案初审时,如果审核人员告知您需要提交经营性说明书,审核人员会在审核意见中备注邮箱或给您发送邮件通知,您可将经营性说明书发送至审核人员提供的邮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