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联系人是指在使用高级监控报警功能,所选指标触发报警时,报警通知的接收对象。在设置报警规则时,您可以添加报警联系人,将报警通知发送给该联系人。本文介绍如何创建、查看或修改、停用或启用报警联系人。
背景信息
阿里云监控报警服务支持通过以下方式,将报警通知发送给您:
新增联系人
- 登录阿里云Elasticsearch控制台。
- 在左侧导航栏,单击高级监控报警。
-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
- 在联系人管理页面,单击联系人页签。
- 单击新增联系人。
- 在新增联系人弹框中,输入联系人信息。
参数 |
说明 |
联系人名称 |
长度为2~30个字符,以大小写字母、数字或中文开头,可以包含下划线(_)或连字符(-)。联系人名称不可重复,且确定后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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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 |
请填写有意义的备注信息,方便您快速查找定位。 |
手机号码 |
填写后,您的手机号码将收到激活链接短信。根据提示激活后,才可启用联系人。如果未激活,该联系人将无法接收到报警通知。 |
钉钉群机器人 |
填入钉钉群机器人的地址,获取方式请参见通过钉钉群接收报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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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击确定。
查看或修改联系人信息
- 在联系人页签,单击目标联系人右侧操作列下的查看/修改。
- 在更新联系人页面,查看或修改联系人信息。
注意 修改手机号码后,需要通过短信重新激活,才可接收到报警通知。
- 单击确定。
停用或启用联系人
- 停用联系人。
- 在联系人页签,单击目标联系人右侧操作列下的停用。
注意
- 执行停用操作时,目标联系人的状态必须为已启用或未激活。
- 系统不支持删除联系人。如果您不希望联系人收到报警通知,可停用该联系人。
- 在弹出框中,单击确定。
停用成功后,联系人的状态变为已停用,且不会再接收到报警通知。如果您需要再次启用联系人,可继续执行以下步骤。
- 启用联系人。
- 在联系人页签,单击目标联系人右侧操作列下的启用。
- 在弹出框中,单击确定。
启用成功后,联系人的状态变为已启用,且会重新接收到报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