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通过添加报警规则,创建您需要的报警规则。
操作步骤
- 进入 OceanBase 管理控制台 。 
- 在左侧导航栏中,单击 实例列表。 
- 在集群工作台页面,单击左侧导航栏中的 性能监控。 
- 单击右上角 添加报警规则,创建新的规则。  
- 填写关联资源: - 产品:默认填写 数据库 OceanBase 版。 
- 资源范围:可选 全部资源、应用分组 和 实例。 - 选择 全部资源,则产品下任何实例满足报警规则描述时,都会发送报警通知。 
- 选择 应用分组,则根据指定分组的实例满足报警规则描述时,都会发送报警通知。 
- 选择 实例,则仅选中的实例满足报警规则描述时,才会发送报警通知。创建分组维度规则,已经迁移到分组的组内资源页面。 
 
 
- 设置报警规则:  - 规则名称:自定义填写,避免已有规则重名。 
- 指标类型: - 简单指标:先选择监控指标,再为其设置阈值和报警级别。 
- 组合指标:先选择报警级别,再配置多指标报警描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监控指标设置报警条件。 
- 表达式:先选择报警级别,再配置报警表达式。 说明- 如果设置了多个指标报警规则,则目标资源必须在每个指标上均有数据,只有在满足条件后才能正常触发报警。例如:在多指标报警规则中,如果包含公网的监控指标,而 ECS 主机资源并未配置公网 IP,则将无法正常触发报警。 
- 智能阈值:关于智能阈值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概览 和 创建智能阈值报警规则。- 
 
- 监控指标:指定监控执行的指标。 
- 阈值及报警级别:设置不同报警级别的报警频率。 
- 监控图标预览:选择需要的监控图表。 
 
- 填写其他报警参数。 - 参数 - 描述 - 通道沉默周期 - 报警发生后未恢复正常,间隔多久重复发送一次报警通知。取值:5 分钟、15 分钟、30 分钟、60 分钟、3 小时、6 小时、12 小时和 24 小时。 - 某监控指标达到报警阈值时发送报警,如果监控指标在通道沉默周期内持续超过报警阈值,在通道沉默周期内不会重复发送报警通知;如果监控指标在通道沉默周期后仍未恢复正常,则云监控再次发送报警通知。 - 例如:当 通道沉默周期 选择 12 小时 时,如果报警未恢复正常,则间隔 12 小时后,云监控会再次发送报警通知。 - 生效时间 - 报警规则的生效时间。报警规则仅在生效期内才会发送报警通知。 说明- 当报警规则不在生效期时,不会发送报警通知,但是报警历史记录仍然会显示在 报警历史列表 中。 - 报警联系人组 - 发送报警的联系人组。 - 应用分组的报警通知会发送给该报警联系人组中的报警联系人。报警联系人组是一组报警联系人,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报警联系人。 - 关于如何创建报警联系人和报警联系人组,请参见 创建报警联系人或报警联系人组。 - 标签 - 报警规则的标签。包括标签名称和标签值。 说明- 您最多可设置 6 组标签。 - 高级设置 - 更多告警相关的高级设置,请参见云监控文档 创建报警规则。 
- 单击 确认,完成报警规则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