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与一致性复制组数据复制方向相同的复制对添加到一致性复制组中后,通过一致性复制组,您可以批量管理复制对。
前提条件
- 已创建一致性复制组,且处于已创建或者已停止状态。创建一致性复制组的具体操作,请参见创建一致性复制组。
- 已创建复制对,且处于已创建或者已停止状态。创建复制对的具体操作,请参见创建云盘异步复制关系。
背景信息
- 数据复制方向限制
只有复制对与一致性复制组的数据复制方向相同(即生产地域、生产可用区、容灾地域、容灾可用区分别相同)时,才能将复制对加入到该一致性复制组中。
- 复制对数量限制
单个一致性复制组中最多支持添加17个复制对。
- 复制对添加到一致性复制组后的影响
- 复制对原有的RPO会失效,并按照一致性复制组的RPO进行运行。
- 仅能单独修改复制对的名称和描述信息,不能再单独对复制对进行启动、停止、故障切换、反向复制和删除操作,只能通过一致性复制组来统一操作。
操作步骤
后续步骤
添加复制对后,您需要启动一致性复制组中复制对的异步复制功能。具体操作,请参见启动复制组的异步复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