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新建脚本目录的详细操作。
前提条件
已创建指定应用的用例库版本。具体操作请参见新建用例库版本。
操作步骤
在用例管理页签,选择脚本管理子页签。
从用例库下拉列表,选择应用和用例库版本。
说明用例库版本需预先设置。具体操作参见新建用例库版本。
在脚本管理页签,单击新建目录,新建的目录默认为根目录的子目录。
新建多个并列目录。单击,新建的目录默认和其他目录并列展示。例如doc_test_1和doc_test_2。
新建指定目录的子目录。右键单击指定目录的名称(例如doc_test_1),展示下拉菜单,单击新增目录,创建该目录的子目录。
新建目录的参数说明如下:
属性
说明
父级目录
用于指定目录的存储路径,即所在父级目录。
说明父级目录可选择已创建的目录或根目录。
支持输入关键字,模糊匹配目录名称,搜索指定目录。
目录名称
用于设置目录的名称。支持使用中文、英文大小写和数字。
重要同级目录的名称不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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