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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公告】自定义指标不提供免费上报额度的公告

更新时间:

从2023年01月01日起,按量计费方式的自定义指标上报量不再提供免费的上报额度,同时自定义指标的上报量将以每一百万条为一个计费单位,当自定义指标上报量介于0至一百万之间时,则记为1个计费单位。

时间

自2023年01月01日起。

公告内容

按量计费方式下,自定义指标上报量不再提供免费的上报额度,同时自定义指标的上报量将以每一百万条为一个计费单位,当自定义指标上报量介于0至一百万之间时,则记为1个计费单位。按量计费的具体详情,请参见按量计费产品计费(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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