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设置备份计划的生命周期,即备份集的保留时间。本文介绍修改备份生命周期的方法。
前提条件
仅支持通过数据灾备(DBS)控制台创建的备份计划,以及在数据灾备(DBS)控制台自动接入的RDS默认物理备份计划。
说明
RDS跨地域备份产生的转储备份计划暂不支持在数据灾备(DBS)控制台设置备份生命周期。
操作步骤
登录数据管理DMS 5.0。
在顶部菜单栏中,选择
。说明若您使用的是极简模式的控制台,请单击控制台左上角的图标,选择
。单击备份计划操作列的管理,进入备份任务配置页面。
单击生命周期信息区域的设置生命周期。
设置全量或增量备份生命周期保留时间,完成后单击保存。
重要生命周期最短支持7天,最长支持3650天,保留时间到期后,备份集自动删除,不可恢复。
如果您没有开启增量备份,控制台仅会显示全量备份生命周期一个配置项。如何开启增量备份,请参见开启或关闭增量日志备份。
相关文档
如需了解数据库是否支持增量备份,请参见支持的数据库类型与功能。
您也可以通过API修改备份数据保留时间,请参见ModifyStorageStrategy - 修改存储数据的生命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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