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灾备(DBS)支持恢复已有备份数据到源备份数据库实例上,同时也支持恢复到其它已有数据库实例上,可用于误操作后恢复以及分析历史数据等场景。本文以恢复到其他RDS实例为例介绍恢复操作。
前提条件
已完成数据库备份。相关操作,请参见备份数据库。
操作步骤
不同数据库引擎的恢复配置略有不同,各类数据库恢复配置详情,请参见各类数据库引擎的详细配置案例。
- 登录数据管理DMS 5.0。
在顶部菜单栏中,选择
。说明若您使用的是极简模式的控制台,请单击控制台左上角的图标,选择
。在上方选择地域,单击目标数据源ID进入数据源详情页。
阿里云数据库:在
页面中,单击创建恢复任务。ECS自建数据库/云下及他云数据库(产品自动备份):在备份数据页面中,单击创建恢复任务。
设置恢复的位置和方式,单击下一步。
参数项
说明
恢复任务名称
请输入恢复任务名称,建议配置具有业务意义的名称(无唯一性要求),便于后续识别。
恢复位置
恢复到原实例:库表数据会恢复到原实例中。
恢复到新实例:后续根据步骤5指引,自动新建一个RDS实例,库表数据会恢复到新实例中。
恢复方式
按备份集:选择恢复的目标备份集,请确保目标备份集内数据有效。
按时间点:根据备份集保留时长,选择的时间必须在可恢复的时间范围内,可恢复的时间范围是从有效备份集的恢复时间点到系统当前时间点,最长不超过30天。
说明日志备份默认开启且为可读,无法关闭。
日志备份集保留时长固定为30天暂不支持修改。
恢复到新实例,需设置如下参数。
参数项
说明
数据库所在位置
新建实例所在位置,此项默认RDS,固定配置。
实例地区
新建实例所在地区,与数据源在同一地域中,固定配置。
VPC
选择新建实例所在的专有网络VPC。如需创建专有网络,请参见创建和管理专有网络。
实例规格
选择新建实例的实例规格,可选规格以控制台为准。
说明新建实例规格建议大于或等于源实例规格。如果新实例规格小于源实例规格,那么新实例可能无法支持源实例中存储的所有数据,导致数据丢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等。
存储空间
新建实例的存储空间,可选存储空间以控制台为准。
说明为确保有足够的空间恢复数据,建议您选择存储空间大小为源实例存储空间的1.3倍以上,或者DBS全量备份集大小的5~6倍以上(DBS备份时会有压缩)。
您可在数据源的备份数据页面(数据源为云数据库时还需进入逻辑备份页签)下查看备份集大小。
选择恢复对象,单击提交。
参数项
说明
恢复对象
在源库对象框中选中需要恢复的库或表单击移动到已选择对象框中。您可以单击编辑按钮设置恢复后的库表。
冲突处理
默认为遇到同名对象则重命名,例如表
job_info
恢复时遇到同名表,系统会默认将新表重命名为job_info_dbs_<恢复任务ID>_<时间戳>
。等待预检查完成后,在预检查对话框中,单击启动。
说明您也可以单击取消按钮选择当前暂不启动恢复任务,后续在任务管理 > 恢复任务页面中,单击目标恢复任务操作列下的启动,随时启动恢复任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