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联系人

报警规则被触发时控制台会向您指定的联系人分组发送通知,而在创建联系人分组之前必须先创建联系人。创建联系人时,您可以指定联系人用于接收通知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也可以提供用于自动发送报警通知的钉钉机器人地址。

说明 目前ARMS公有云已不支持使用旧版报警功能,您可以使用新版告警管理功能创建联系人。具体操作,请参见联系人

操作步骤

  1. 登录可观测链路 OpenTelemetry 版控制台

  2.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报警管理 > 报警联系人

  3. 联系人页签上,单击右上角的新建联系人

  4. 新建联系人对话框中输入联系人姓名,根据实际需求输入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或钉钉机器人地址,设置是否接收系统通知,然后单击确定

    说明
    • 手机号码、邮箱和钉钉机器人至少填写一项。每个手机号码或邮箱只能用于一个联系人。

    • 至多可添加100个联系人。

    • 获取钉钉机器人地址的方法,请参见设置钉钉机器人报警

相关操作

创建联系人后,您可以在联系人管理页面查询、编辑或删除联系人:

  • 如需搜索联系人,请在联系人页签上,从搜索下拉框中选择姓名手机号Email,然后在搜索框中输入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或邮箱的全部或部分字符,并单击搜索

  • 如需编辑联系人,请单击联系人右侧操作列中的编辑,在编辑联系人对话框中编辑信息,并单击确定

  • 如需删除单个联系人,请单击联系人右侧操作列中的删除,并在提示对话框中单击删除

  • 如需删除多个联系人,请选中目标联系人,单击批量删除联系人,并在提示对话框中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