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VPN网关后,还需在分别在阿里云侧和本地IDC侧配置IPsec连接,才能实现本地数据中心与VPC互通。
工作原理
阿里云侧的IPsec连接默认为双隧道模式,即包含一条主隧道和一条备用隧道。当主隧道因网络抖动或设备故障中断时,流量会自动切换至备用隧道,从而保障业务的连续性和网络的高可用性。
隧道角色:系统利用 VPN 网关的两个不同公网 IP 地址,分别建立两条隧道。
隧道 1(使用 IP 地址 1)默认为主隧道,承载所有业务流量;
隧道 2(使用 IP 地址 2)为备用隧道,处于待命状态。
隧道的主备角色是固定的,无法更改。
健康检查与故障切换:系统自动检测主隧道的连通性。当检测到主隧道中断后,VPN 网关会自动将流量切换到备用隧道。待主隧道恢复后,流量将自动切回。
可用区容灾:IPsec连接的两条隧道默认部署在不同的可用区。当其中一个可用区发生故障时,另一可用区的隧道仍然可用,从而提供跨可用区的容灾能力。对于仅支持一个可用区的地域,两条隧道会被部署在同一个可用区,不支持可用区级别的容灾,但依旧拥有链路冗余能力。
创建IPsec连接
1. 配置IPsec连接
创建IPsec连接前,请确保已创建VPN网关实例和用户网关实例。
如果您创建的是国密型VPN网关实例,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为国密型VPN网关绑定SSL证书。
已获得国密型VPN网关对端的CA(Certification Authority)证书和对端签名证书的主体信息。
控制台
前往VPN控制台IPsec连接页面,单击绑定VPN网关,在创建IPsec连接(VPN)页面进行配置:
IPsec配置
选择要绑定的VPN网关所属地域和对应实例。
路由模式:
目的路由模式(默认值):基于目的IP地址转发流量。适用于通过 BGP 动态学习路由或在 VPN 网关配置静态路由的场景,配置简单。
感兴趣流模式:基于源和目的 IP 地址转发流量,适用于仅希望特定网段之间互通的复杂网络场景。选择此模式后,需配置本端网段(VPC 内需要通信的网段)和对端网段(本地数据中心需要通信的网段)。
IPsec连接配置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策略路由:源网段为IPsec连接本端网段,目标网段为IPsec连接对端网段,下一跳指向IPsec连接,可选发布到VPC路由表(默认不发布)。
在本地网关设备配置感兴趣流时,应确保所用网段与阿里云端保持一致,并将两端网段对调。
可通过单击文本框右侧的
图标添加多个网段,配置多个网段时,后续IKE协议的版本需要选择ikev2。
立即生效:如果需要快速启用或避免流量延迟,推荐选择“是”;如果希望节省资源且流量不频繁,可选择“否”。
隧道配置
创建双隧道模式的IPsec-VPN连接时,请配置两条隧道使其均为可用状态,如果您仅配置或仅使用了其中一条隧道,则无法体验IPsec-VPN连接主备链路冗余能力以及可用区级别的容灾能力。
启用BGP:决定是否使用 BGP动态路由。
关闭(默认):使用静态路由,适用于网络拓扑简单的场景。
开启:适用于网络拓扑复杂、需要自动分发和学习路由的场景。前提:关联的用户网关必须已配置 ASN。
本端自治系统号:启用BGP后,阿里云侧的ASN号。两条隧道使用相同的自治系统号,默认值:45104,取值范围:1~4294967295。对端云下设备配置自治系统号时,建议使用私有 ASN 号。
Tunnel 1(主隧道)和Tunnel 2 (备隧道)配置:
用户网关:选择代表您本地网关设备的用户网关实例。两条隧道可以关联同一个用户网关。
RemoteId:VPN网关为国密型时需配置此项。设置对端签名证书的主体信息。请确保申请对端签名证书时填写的主体信息(例如公司名称、部门、公司所在区域等信息)为英文,格式例如:
CN=z****,O=hangzhou,OU=hangzhou,C=CN
对端CA证书:VPN网关为国密型时需配置此项。通过输入对端CA证书,VPN网关实例可以在建立IPsec-VPN连接时校验对端证书的合法性。
如果您已经在本地保存了对端CA证书,可单击上传证书,将已经保存的对端CA证书上传至阿里云。
预共享密钥:用于身份认证的密钥,两条隧道的密钥必须与本地网关设备上的配置完全一致。若不填则由系统随机生成。
确认配置
仔细检查配置,确认无误后单击页面底部的确定。
在弹出的“是否要配置VPN网关路由”对话框中,单击取消,后续再进行路由配置。
在目标IPsec连接,在操作列单击生成对端配置,在IPsec连接配置对话框复制配置并保存到您本地,以便用于配置本地网关设备。
API
调用CreateVpnConnection创建IPsec连接。
2. 配置VPN网关和VPC路由
根据配置VPN网关路由进行配置。
3. 配置本地网关设备
根据在“配置IPsec连接”步骤中下载的对端配置,在本地数据中心的网关设备(如防火墙或路由器)上完成 IPsec 和 BGP(如果启用)的配置。具体配置方法请参考相应设备的厂商文档,示例:配置本地网关设备。
管理IPsec连接
开启/关闭BGP
在为IPsec连接开启BGP功能前,请确保IPsec连接关联的用户网关实例已经配置了自治系统号。若未配置,需删除重建IPsec连接,并为IPsec连接关联已配置有自治系统号的用户网关实例。
与IPsec连接相关的BGP配置项:
本端自治系统号:启用BGP后,阿里云侧的ASN号。两条隧道使用相同的自治系统号,默认值:45104,取值范围:1~4294967295。对端云下设备配置自治系统号时,建议使用私有 ASN 号。
隧道网段:用于 BGP 邻居建立连接的互联地址段。一个VPN网关实例下,每个隧道的网段需保持唯一。需要是在169.254.0.0/16内的子网掩码为30的网段,且不能是169.254.0.0/30、169.254.1.0/30、169.254.2.0/30、169.254.3.0/30、169.254.4.0/30、169.254.5.0/30和169.254.169.252/30。
本端BGP地址:阿里云侧的 BGP IP,必须属于隧道网段。例如,在
169.254.10.0/30
网段中,可使用169.254.10.1
。
关于BGP路由功能支持状态、路由宣告原则、使用限制,请查看配置BGP动态路由。
控制台
开启BGP
创建IPsec连接时,可启用BGP,并配置本端自治系统号、隧道网段、本端BGP地址,直接开启BGP功能。
针对已创建的IPsec连接,可在IPsec连接实例详情页面的IPsec连接基本信息区域,启用BGP。
关闭BGP
在IPsec连接实例详情页面的IPsec连接基本信息区域,关闭启用BGP。
API
新创建IPsec连接时,调整CreateVpnConnection的EnableTunnelsBgp参数开启BGP,并调整TunnelOptionsSpecification -> TunnelBgpConfig 参数来配置每个隧道的BGP选项。
针对已创建的IPsec连接,调整ModifyVpnConnectionAttribute的的EnableTunnelsBgp参数开启/关闭BGP,通过调整TunnelOptionsSpecification -> TunnelBgpConfig 参数来配置每个隧道的BGP选项。
修改隧道的配置
控制台
API
调用ModifyTunnelAttribute修改隧道配置。
修改IPsec连接的配置
在IPsec连接已绑定了VPN网关实例的场景下,不支持修改IPsec连接关联的VPN网关实例,仅支持修改IPsec连接路由模式和立即生效的配置。
控制台
API
调用ModifyVpnConnectionAttribute修改IPsec连接的配置。
删除IPsec连接
控制台
前往VPC控制台IPsec连接页面,切换到目标地域并在目标IPsec连接的操作列单击删除。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确认信息,然后单击确定。
API
调用DeleteVpnConnection删除IPsec连接。
计费说明
当IPsec连接绑定至VPN网关时,IPsec连接本身不收费,但其依赖的 VPN 网关 实例会产生费用,详见IPsec-VPN计费说明。
常见问题
为什么隧道状态显示“第一阶段协商失败”?
如果云上云下都已完成IPsec相关配置,则通常原因为:
预共享密钥不匹配:请仔细核对阿里云侧和本地网关设备上的预共享密钥,确保完全一致,包括大小写和特殊字符。
IKE 参数不一致:检查 IKE 版本、协商模式、加密算法、认证算法、DH 分组等参数是否在两端完全匹配。
网络问题:检查本地网关设备的公网 IP 是否可达,以及是否有防火墙或运营商策略拦截了 UDP 500/4500 端口。
隧道状态正常(第二阶段协商成功),但无法 ping 通对端服务器,是什么原因?
隧道协商成功仅代表加密通道已建立,数据能否通过还需检查以下环节:
路由配置:检查阿里云 VPC 路由表和本地数据中心的路由表是否已正确配置,将流量指向 IPsec连接。
安全组和网络 ACL:检查云上 ECS 实例的安全组是否允许来自本地网段的 ICMP 或其他业务端口的流量。
本地防火墙策略:检查本地数据中心的防火墙是否允许来自 VPC 网段的流量。
我想使用 BGP 动态路由,但在配置时无法“启用 BGP”,怎么办?
这是因为您创建 IPsec 连接时所关联的用户网关没有配置 ASN(自治系统号)。您必须删除当前的 IPsec 连接,重新创建一个配置了 ASN 的用户网关,然后再用这个新的用户网关来创建 IPsec 连接。
可以将隧道 2 设置为主隧道吗?
不可以。隧道 1(使用 VPN 网关 IP 地址 1)固定为主隧道,隧道 2(使用 VPN 网关 IP 地址 2)固定为备隧道,该角色无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