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灾备支持用户按需修改备份的数据库对象。
前提条件
注意事项
当您选择备份整个数据库时,数据灾备会额外备份包括索引、存储过程等数据库对象。不同的数据库引擎在备份时支持的对象不同。更多详情,请参见支持的数据库类型与功能或配置备份计划及恢复数据。
操作步骤
- 登录数据管理DMS 5.0。 
- 在顶部菜单栏中,选择。 说明- 若您使用的是极简模式的控制台,请单击控制台左上角的  图标,选择。 图标,选择。
- 单击备份计划操作列的管理,进入备份任务配置页面。 
- 单击基本信息区域的备份对象设置。  
- 修改备份对象,并单击保存。 - 添加新的源数据库:在左侧源数据库对象区域中选择目标数据库,并单击  。 。
- 删除此前已选择的数据库:在右侧已选择数据库对象区域中选择目标数据库,并单击  。 。
  
- 在弹出的发起全量备份对话框中,单击确定或关闭。  - 单击确定:备份任务将会在1分钟左右启动,并按照此备份计划已配置的备份对象进行备份。请注意对源库的影响,建议您选择业务低峰期进行该操作。 
- 单击关闭:本次配置系统默认会修改成功,但不会立即发起一次全量备份,等到下次调度时系统将按照最新的配置进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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