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表命名规则旨在于让创建的逻辑表遵循统一的命名规范标准,可基于模型命名属性,对模型命名规则进行配置,形成条理清晰,方便检索并易于理解的数据模型,让数据模型应用更方便。本文介绍如何创建逻辑表命名规则。
前提条件
操作步骤
登录数据资源平台控制台。
在页面左上角,单击图标,选择协同。
在顶部菜单栏,单击图标,选择目标工作组,单击资产加工 。
说明若您已在资产加工页面,请跳过“单击资产加工”的操作。
在左侧导航栏,单击图标,选择模型标准设计 > 逻辑表命名规则。
将鼠标悬停在逻辑表命名规则,单击图标。
在逻辑表命名规则页面,单击新建逻辑表命名规则。
在新建逻辑表命名规则面板,输入规则名称、规则描述、选择生效范围和设计规则,详细参数说明,请参见下表,操作完成后,单击确定。
说明如果取消选中开启校验,则设置的规则不会生效。
参数
说明
基本信息
规则名称
用户可自定义。
规则描述
描述该规则的具体信息,方便识别。
生效范围
所属目录
选择逻辑表命名规则适用的所属目录。当不存在目录时,支持在这里添加逻辑表所属目录。
说明这里的目录指代的是在数据建模中已创建目录的名称。
设计规则
选择逻辑表名呈现的样式。支持按照目录、命名属性、业务域、业务应用以及自定义设置逻辑表命名规则。
说明所有规则项,在数据建模的创建逻辑表中生效的均为该规则项的code值或者标识值。例如:这里选择一级目录名称为ODS,则在创建逻辑表时,逻辑表名称中显示为该一级目录的标识值(ods)。
开启校验
默认选中开启校验,设计的命名规则才能生效。
当取消选中开启校验,则设置的命名规则不会生效。
在逻辑表命名规则列表,查看新建的逻辑表命名规则。
相关操作
操作 | 说明 |
编辑逻辑表命名规则 | 在逻辑表命名规则页面,选择需要修改的命名规则,单击操作列的编辑,根据需求修改对应的信息,包括名称、所属目录以及设计规则等。 |
删除逻辑表命名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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