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添加备案号FAQ
ICP备案成功后,您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和跳转至工信部的链接,以便网站访问者查询确认备案信息。本文为您列出了网站添加备案号相关的常见问题。
如何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
ICP备案成功后,您需要在ICP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悬挂工信部下发的ICP备案号,并生成链接指向工信部网站:beian.miit.gov.cn。如果未添加ICP备案号,被相关部门核查出来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您不知道如何悬挂ICP备案号,可在阿里云市场搜索相关代办服务,由专业人员为您悬挂ICP备案号。详情请参见备案编号悬挂服务。
悬挂内容
您需根据您的ICP备案所在地,选择在网页底部添加主体备案号或网站备案号。如您有多个域名指向同一页面,备案号的悬挂要求请参见多个域名指向同一页面时,如何在页面底部添加备案号?。
如您的ICP备案地为广东省,请在网站底部悬挂主体备案号。
如您的ICP备案地非广东省,请在网站底部悬挂网站备案号。
悬挂示例
经营性备案和非经营性备案的悬挂备案号要求不同。
非经营性备案的悬挂备案号。
主体备案编号的格式为省份简称+ICP备+数字编码+号。网站备案编号则会在主体备案编号的基础上,增加主体下备案的网站顺序。示例如下所示。
主体备案编号:浙ICP备123456号。
网站备案编号:浙ICP备123456号-1、京ICP备123456号-2等。
以阿里巴巴官网为例,示例网站添加ICP备案号后的效果。
经营性备案的悬挂备案号。
以阿里云PC端官网为例,示例网站添加ICP备案号后的效果。
添加方法
如您是自建网站,请您联系公司开发人员修改网站源码,在底部悬挂ICP备案号并连接至工信部网站:beian.miit.gov.cn,相关通用代码示例如下。
说明如您不知道如何悬挂ICP备案号,可在阿里云市场搜索相关代办服务,由专业人员为您悬挂网站ICP备案号。详情请参见备案编号悬挂服务。
通用代码如下:
<a href="https://beian.miit.gov.cn/" target="_blank">您的备案号</a>
示例代码如下:
<a href="https://beian.miit.gov.cn/" target="_blank">浙B2-20080101</a>
如您是委托第三方公司管理您的网站,请您联系托管公司的IT人员进行修改。如您的委托已到期,可在阿里云市场搜索代办服务,由专业人员帮助您悬挂ICP备案号,详情请参见备案编号悬挂服务。
如您购买了阿里云的云·速成美站和云·企业官网产品搭建网站,添加ICP备案号的具体操作请单击以下链接查看。
多个域名指向同一页面时,如何在页面底部添加备案号?
如您有多个域名同时指向同一页面,您需要根据指向的方式来判断,悬挂主体备号或网站备案号。
直接指向:如您直接将多个域名,同时指向同一页面。则页面底部悬挂主体备案号。
间接指向:如您将域名A指向域名B,然后由域名B指向页面,则页面底部悬挂域名B的网站备案号。
混合指向:如您的多个域名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则页面底部悬挂主体备案号。
网站没有开通使用,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吗?
网站域名已备案且网站正常运营中:
如果网站对应的域名已经备案成功,根据相关规定,网站必须处于可访问的状态。同时,在网站开通时您需编辑网页源代码,将工信部下发的主体备案号或网站备案号放置在网页底部,并要求主体或网站备案号能够链接至工信部网站:beian.miit.gov.cn。详情请参见添加ICP备案号。
网站域名已备案且网站正在建设中:
网站域名已备案但网站还在建设中,暂时无法访问,需要在网站上线时完成备案号的添加,确保网站上线并可以访问时已按要求添加备案号。
域名未备案:
如果网站对应的域名未备案,则无需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如果您后续提交了域名备案申请,备案成功后需及时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
PC端的网站已经添加备案号,App端的网站需要添加备案号吗?
不需要。目前只要求在PC端的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并添加工信部的链接。手机App端的网站暂不要求添加备案号。
手机App端的网站特指手机版网站,并非在手机上打开的某个网站。
收到网站添加备案号的邮件通知,怎么判断是哪个网站被核查到了?
您可以通过工信部网站,查询您的备案主体下已备案成功的所有网站,具体请参见在工信部的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备案信息查询。根据查询结果,自行检查名下所有网站是否都添加了备案号,且链接至工信部网站。如果网站对应的域名已备案成功,但未添加备案号,您需及时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网站。如果您的网站已成功添加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网站,可忽略此通知。
收到网站添加备案号的邮件通知,是否有整改时间期限?
整改时间需以当地省通信管理局的通知为准。收到阿里云的邮件通知后,如果您的网站确实存在问题,您需尽早完成整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相关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核查,如核查不合格,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规定,将由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网站已成功添加备案号,为什么仍收到邮件通知?
此通知为提醒通知,收到此通知后,您需仔细检查名下所有网站。如果已经完成整改,可忽略此通知。如果网站对应的域名已备案成功,但未添加备案号,您需及时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网站。
收到通知后不记得备案信息(备案号或备案的网站域名)?
如果您收到关于悬挂备案号的检查整改通知,但是不记得备案信息(备案号或备案的网站域名等),您可以找回您的备案信息,具体操作请参见如何查询备案信息。
已经在原公司离职,收到阿里云发送的网站添加备案号通知怎么办?
您需要将通知反馈给原公司的网站技术负责人,并告知原公司的网站技术负责人及时更新备案信息中的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修改备案信息的具体操作请参见变更备案。
网站域名已经备案成功,如果网站不使用了还需要添加备案号吗?
已经备案成功的网站域名如果不再使用,需自行注销网站备案,注销成功后不需要再添加网站备案号。注销操作请参见注销备案。
如何标注APP备案号?
APP备案编号应在APP设置两级菜单以内的界面标注(设置为第一级,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或在备案编号下方提供链接,供用户查询核对。
或 为第二级)。如果在第三级菜单内的界面进行标注,第三级菜单需为“ICP备案编号”或“APP备案编号”专用菜单。同时,标注的备案号应链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