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短信核验
根据工信部要求,中国内地节点提供服务的网站/APP进行ICP备案时需进行短信核验。备案订单提交至管局后。订单中的主体/服务负责人会收到工信部发送的6位数短信验证码,您需在24小时内完成短信核验。
短信核验
根据工信部最新要求,自2020年8月17日起,各省市进行以下类型的ICP备案申请时需进行短信核验,详细如下所示。
步骤一:根据备案类型确定短信核验对象
每个收到核验短信的负责人需独立完成短信验证,无固定验证顺序,各自完成即可。
备案类型 | 短信核验对象 | 备注 | |
首次备案 | 仅包含网站服务 | 主体负责人 服务负责人 | 无 |
同时包含网站和APP服务 | 主体负责人 | ||
仅包含APP服务 | 主体负责人 | ||
新增服务 | 新增网站服务 | 主体负责人 服务负责人 | 新增服务时,会按照用户订单填写信息对已备案的主体信息进行变更 |
新增APP服务 | 主体负责人 | ||
同时新增网站和APP服务 | 主体负责人 | ||
接入备案 | 全部 | 主体负责人 服务负责人 | 新增接入时,会按照用户订单填写信息对已备案的主体信息、服务信息进行变更 |
变更备案 | 仅变更主体信息 | 主体负责人 | 工信部系统会根据订单信息与成功信息比对判断 |
仅变更服务信息 | 服务负责人 | ||
主体、服务信息均变更 | 主体负责人 服务负责人 | ||
注销备案 | 注销主体 | 主体负责人 | 无 |
注销网站 | 服务负责人 | ||
注销APP | 服务负责人 | ||
取消接入 | 无 | 无 | 无 |
步骤二:核验对象收到短信并完成核验
需要核验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号码为12381或106**********12381)发出的验证码短信后,请您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完成核验。
若短信核验对象的手机号已更换、手机号被注销、核验对象无法联系等,请参考短信核验FAQ进行解决。
访问短信核验链接进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选择需要核验的服务类型。
点击短信核验填写短信验证码、手机号码及证件号码后六位后进行提交。
短信验证码:请查看工信部发送的短信验证码填写核验短信中的六位数字验证码。
手机号码:请填写收到核验短信的手机号码。
不同ICP备案场景下需要验证的负责人不同,详情请参见备案类型对应短信核验负责人。
证件号码后六位:
请填写本次备案订单中主体/服务负责人的个人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号码后6位。
若证件后六位中有任何符号,该符号也计入这六位之内。
如证件号A1234567(8),您应填写的是567(8)。
如证件号A123456X,您应填写23456X。
确认短信核验结果。
提交成功后,请根据页面提示查看您的短信核验结果。若出现短信核验失败,可参考短信核验失败怎么办?进行调整。
核验状态
说明
收到此提示即您已完成短信核验操作。系统会将您的ICP备案订单提交至管局进行审核,管局审核相关详情请参见步骤四:管局审核。
说明若此时审核进度仍显示为“待验证”,请耐心等待,信息同步至阿里云需要时间。详细信息可参考短信核验FAQ
收到此提示即还需其他负责人进行核验。
请及时联系其他负责人完成核验。若超过24小时未核验,工信部系统会驳回您的备案订单。
重发短信
如果您未收到工信部发送的核验短信,或收到短信后误删除,您可以在工信部系统申请重发短信。短信仅可重发2次,第3次单击重发后系统将不再重发。
进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选择需要核验的服务类型。
在短信重发页签下填写手机号码、证件号码后六位。点击提交,重新获取短信验证码。
手机号码:根据自身角色填写主体负责人或网站/APP负责人在ICP备案信息中联系方式1的手机号码。
证件号码后六位:
请填写本次备案订单中主体/服务负责人的个人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号码后六位。
若证件后六位中有任何符号,该符号也计入这六位之内。
如证件号A1234567(8),您应填写的是567(8)。
如证件号A123456X,您应填写23456X。
查看提交结果。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显示如下界面。您查看手机短信获取6位验证码,继续进行短信核验即可。
若提交后系统提示该条验证库里找不到记录,请参见短信核验FAQ处理。
常见问题
问题描述 | 问题分类 |
未收到短信 | |
已收到短信 | |
已完成短信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