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三:工信部短信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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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信部要求,中国内地节点提供服务的网站/APP进行ICP备案时需进行短信核验。备案订单提交至管局后。订单中的主体/服务负责人会收到工信部发送的6位数短信验证码,您需在24小时内完成短信核验。

需要短信核验的ICP备案类型

根据工信部最新要求,自2020817日起,各省市进行以下类型的ICP备案申请时需通过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短信核验,详情如下所示。

重要

收到短信的每个账号在提交管局审核前,都需要独立完成短信验证。且负责人之间的核验没有固定的先后顺序,只需各自完成短信验证即可。

备案类型

类型细分

短信核验对象

备注

首次备案

仅包含网站服务

主体负责人

服务负责人

同时包含网站和APP服务

主体负责人

仅包含APP服务

主体负责人

新增服务

新增网站服务

主体负责人

服务负责人

新增服务时,会按照用户订单填写信息对已备案的主体信息进行变更

新增APP服务

主体负责人

同时新增网站和APP服务

主体负责人

接入备案

全部

主体负责人

服务负责人

新增接入时,会按照用户订单填写信息对已备案的主体信息、服务信息进行变更

变更备案

仅变更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

工信部系统会根据订单信息与成功信息比对判断

仅变更服务信息

服务负责人

主体、服务信息均变更

主体负责人

服务负责人

注销备案

注销主体

主体负责人

注销网站

服务负责人

注销APP

服务负责人

取消接入

短信核验操作步骤

当需验证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号码为12381106**********12381)发出的验证码短信后,您可点击短信中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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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通过访问短信核验链接进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选择需要核验的服务类型。点击短信核验填写短信验证码、手机号码及证件号码后6位后进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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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段

    说明

    验证码

    请查看工信部发送的短信验证码,填写其中6位数字验证码。

    说明

    如您长时间未收到、遗忘或其他原因丢失了短信验证码,可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重发短信,短信重发操作请参见短信重发操作步骤

    手机号

    您需填写收到核验短信的手机号码。不同ICP备案场景下需要验证的负责人不同,详情请参见需要短信核验的ICP备案类型

    证件号码后6

    请填写本次备案订单中主体/服务负责人的个人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号码后6位。

    如证件后六位涉及符号,符号占用一位。例如:A1234567(8),证件后六位567(8)。

  2. 确认短信核验结果

    提交成功后,请根据页面提示查看您的短信核验结果。若出现短信核验失败,可参考短信核验未通过怎么办?进行调整。

    核验状态

    说明

    核验完成

    还有一个人没有核验

    • 存在其他负责人还需验证。

    • 需及时联系其他负责人及时完成核验。若超过24小时未核验,工信部系统会驳回您的备案订单。

短信重发操作步骤

如果您未收到工信部发送的验证短信,或收到短信后误删除,您可以在工信部系统申请重发短信。短信仅可重发2次,第3次单击重发后系统将不再重发短信验证码。

  1. 进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选择需要核验的服务类型,短信重发页签下填写手机号码、证件号码后6位。点击提交以重新获取短信验证码。image

    字段

    说明

    手机号

    根据自身角色填写主体负责人或网站/APP负责人在ICP备案信息中联系方式1的手机号码。

    证件号码后6

    请填写本次备案订单中主体/服务负责人的个人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号码后6位。

    如证件后六位涉及符号,符号占用一位。例如:A1234567(8),证件后六位567(8)。

  2. 查看提交结果。

  3. 查看手机获取到的验证码并完成验证。详细信息请参见短信核验操作步骤

常见问题

核验过程

常见问题

短信核验

核验提示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