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账号共享OOS自定义扩展程序,实现一次定义、多账号复用。
分享方:如何共享扩展程序
访问扩展程序详情页。
登录系统运维管理控制台。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
在扩展程序页面,切换到自定义扩展程序,单击名称进入详情页。
添加共享账号。
在扩展程序详情页的共享状态区域,单击添加共享。
配置以下信息:
单击确定。
管理共享关系。在共享状态列表中,找到目标共享记录,在操作栏单击取消共享,可终止共享。
接收方:如何使用扩展程序
登录系统运维管理控制台。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
在扩展程序页面,切换到共享扩展程序。
配额与限制
单个扩展程序最多可共享给20个账号。
仅支持在同一地域(Region)进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