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开通协议
在您正式开通阿里云账号企业财务功能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协议。本协议将通过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特别关注对您的权利及义务将产生重要影响的相应条款。请您务必在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内容,且接受开通企业财务功能的相关后果与责任后,再进行后续操作。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向阿里云咨询,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阿里云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一、协议主体、内容与生效
1.1 本协议是拥有多个阿里云账号的同一阿里云会员用户(“用户”、“您”)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阿里云”)之间,为了实现多个账号之间,在资金、发票、账单上进行统一管理,而向阿里云申请建立账号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授权等相关事项,所达成的一致条款。
1.2 当您通过网络页面直接确认、接受引用本页面链接及提示遵守内容、签署书面协议、以及阿里云认可的其他方式,或以其他法律法规或惯例认可的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阿里云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本协议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
1.3 由于本协议涉及阿里云账号的相关管理,因此,《阿里云网站服务条款》、《隐私权政策》等是本协议的上位协议。本协议均未作约定的,可补充适用上位协议的相关约定。
二、定义和解释
2.1 “阿里云官网”:是指包含域名为www.aliyun.com的网站以及阿里云客户端,如APP,但阿里云国际站,包括alibabacloud.com以及所有下属页面和jp.aliyun.com以及所有下属页面除外。
2.2 “阿里云账号”:是指阿里云分配给注册用户的数字ID,以下简称为“阿里云账号”、“账号”。
2.3 “阿里云会员”:是指自愿注册并获得阿里云账号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4 “阿里云账号持有人”(“阿里云账号实名认证主体”),是指注册、持有并使用阿里云账号的阿里云会员,即该账号对应的实名认证主体。
2.5 “企业财务”:是指阿里云为用户提供的一项账号增值服务,使同一实名认证主体可以对其拥有的多个阿里云账号,进行资金管理、发票管理、合同折扣、账单查看、账单结算等统一的财务管理行为。
2.6 “企业财务主账号”(“主账号”):是指同一实名认证用户持有的多个阿里云账号中,专门设定在企业财务中用来关联其他同名阿里云账号的某个特定的阿里云账号。一个主账号可关联多个子账号。
2.7 “企业财务子账号”(“子账号”):是指同一实名认证用户持有的多个阿里云账号中,在企业财务中被主账号关联的其他阿里云账号,子账号只能被主账号关联,子账号之间不能相互关联。
三、服务内容
3.1 阿里云仅接受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下的企业财务功能开通申请;
3.1.1 申请建立企业财务关联关系的主账号持有人,与接受建立关联公司的子账号持有人,为同一实名认证主体;
3.1.2 申请关联的主子账号,不存在专属用途账号、账号被冻结、账号权属存在争议等不宜关联的情形;
3.1.3 申请开通企业财务功能的用户未发生过违法违规或侵犯阿里云及/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阿里云经审慎判断认为可以开通企业财务功能的。3.1.4 用户应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接受本协议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3.2 用户开通企业财务功能,应遵循如下程序要求:
3.2.1 用户通过主账号邀请,子账号接受,建立主子账号之间的企业财务关联关系;
3.2.2 用户的主子账号在建立关联关系的同时或之后,通过账号间的授权,开通对应的相关企业财务管理功能;
3.2.3 阿里云有权通过手机号等进行二次验证、要求用户出具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其他阿里云认为有必要的材料,确认开通企业财务功能为用户的真实意愿。
3.3 用户可在建立关联关系的主子账号之间,开通如下一项或多项企业财务功能,以开通页面的相关规定为准:
3.3.1 子账号授权主账号管理信控额度:主账号可以将自己的信控额度划拨给子账号,也可以把子账号的信控额度回收至主账号。
3.3.2 子账号授权主账号管理资金:主账号可以将自己的资金划拨给子账号,也可以把子账号的资金回收至主账号。
3.3.3 子账号资金提现权限授权给主账号:主账号可以限制子账号资金不允许提现。
3.3.4 子账号授权主账号申请开票:主账号可以向阿里云申请子账号的发票开票。主账号只是进行申请开票,开票的发票抬头、手机号、地址都是子账号的。
3.3.5 子账号授权主账号合并开票:主账号可以将多个子账号的发票合并在一张发票中开票,开票的发票抬头、手机号、地址均为主账号的。
3.3.6 子账号申请开票权限授权给主账号:主账号可以限制子账号申请开票。
3.3.7 子账号授权主账号管理折扣:主账号可以授权子账号使用主账号的合同折扣。
3.3.8 主账号支付权限授权给子账号:子账号在购买预付费产品时,支付订单时,可以从主账号的信控、资金、储值卡、代金券中进行支付。
3.3.9 主账号结算权限授权给子账号(子账号操作):子账号的后结算账单结算时,可以从主账号的信控、资金、储值卡、代金券中进行结算。
3.3.10 子账号还款权限授权给主账号(主账号操作):子账号如果是月结用户,存在后付费产品有未结算的账单时,主账号可以将子账号的账单进行结算。
3.3.11 子账号查看账单权限授权给主账号:主账号可以查看、导出子账号的消费账单。
3.4 用户根据实际需求,在遵循阿里云的相关规则的前提下,自行决定建立、取消主账号与一个或多个子账号之间的关联关系,增加或减少主账号与某个子账号之间的功能授权等。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用户应承诺并保证,
4.1.1 用户在企业财务功能开通、相关权限授予过程中,所填写的、勾选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误导或可能误导阿里云做出正确判断的行为;
4.1.2 用户不存在利用阿里云的企业财务服务功能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政策等,或侵害任何第三方权利的行为;
4.1.3 阿里云仅向用户提供开通及使用企业财务功能的相关工具,不对用户自行使用企业财务功能的行为及后果承担责任。
4.1.4 用户开通及使用企业财务功能,不会置阿里云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因该等行为而产生的任何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阿里云不承担法律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4.1.5 用户进一步承诺,如上述原因给阿里云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向阿里云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2 用户理解并同意,
4.2.1 阿里云有权随时要求用户提供书面材料或其他证明,证明用户有权进行开通企业财务功能的操作;
4.2.2 阿里云有权依据自己谨慎的判断来确定用户开通企业财务功能、主子账号之间建立关联关系、主子账号之间相关授权的具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如存在违法违规或其他不适宜情形的,阿里云有权拒绝;
4.2.3 阿里云有权记录并保留用户开通企业管理期间的账号主体、授权行为、交易流水、合同等相关信息,以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3 用户理解并同意,如果发现以下任一情形的,阿里云有权随时终止一项、多项或全部企业财务管理功能:
4.3.1 第三方对开通企业财务功能的用户及其下一个或多个账号发起投诉;
4.3.2 企业财务主账号或一个或多个子账号被国家主管部门调查的;
4.3.3 用户处于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阿里云被要求配合限制企业财务功能的;
4.3.4 阿里云经审慎判断,认为用户通过企业财务功能,存在其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利益,或者损害阿里云、阿里巴巴或其他第三方权利的违规情形的。
五、附则
5.1 用户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该不一致或冲突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5.2 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可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 本协议如果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阿里云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您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企业财务功能开通协议》,并自愿正式进入后续流程,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