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要求域名持有者信息与ICP备案主体信息保持一致。单位性质备案时,如果域名持有者信息与主体负责人信息不一致,部分省市支持在备案过程中,上传有关网站ICP备案域名注册人的证明材料至备案系统完成备案。

下载及填写要求

单击下载有关网站备案域名注册人的证明及附件模板,下载后需打印并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请查看模板提示,并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

上传要求(系统不提供单独上传入口时使用)

  • 上传辅助资料时,如页面没有单独的上传入口,您可使用PS等制图工具,将辅助资料的照片和ICP备案主体证件拼接成一张图片后再上传
    说明 拼图需保证图片上的文字、盖章等信息清晰且完整,对图片的拼接方式无具体要求,下图以网站负责人委托书照片与网站负责人证件照的拼图为例,为您示例如何拼图。
    拼合图
  • 保证上传证件在有效期内。
  • 上传图片支持JPG、JPEG、PNG、GIF格式,每张图片大小应在200 KB~4 MB之间。如果图片格式、尺寸大小都符合要求请您核实App是否最新版本,尝试切换网络类型后重新上传,重新尝试上传图片。
  • 上传对应资料的电子材料,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
  • 为避免因图片模糊或信息不完整导致审核不通过,请上传清晰、完整、有效的图片资料。

上传资料

  • 如果您的ICP备案申请还未提交初审
    您需在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填写ICP备案信息至上传资料环节,详情请参见上传资料及真实性核验
    重要 如果上传资料页面没有某些资料的上传的入口,您需使用PS等制图工具,将待上传资料的照片和ICP备案主体证件拼接成一张图片后再上传。
  • 如果您的ICP备案申请已提交初审

    ICP备案初审时,如果您上传的资料被审核人员识别为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您需根据审核人员的指引,通过邮件发送资料(邮箱地址由审核员提供)或重新在阿里云App端上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