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监控告警

您可以在仪表板或电子表格中,添加监控规则并配置告警规则和推送消息。

前提条件

使用限制

仅专业版支持配置监控告警。

配置监控告警

操作入口

  1. 仪表板监控告警操作入口。

    您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入仪表板配置指标监控配置页面:

    1. 通过仪表板编辑页面:image

    2. 通过仪表板发布后预览页面:

      1. 直接创建监控image

      2. 图表->指标监控页面->创建监控image

      3. 指标监控->选择对应图表->创建监控image

      4. 指标监控->创建监控->选择对应图表->单击确定image.png

      5. 卡片看板->创建监控

        image

  • 电子表格监控告警操作入口。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入电子表格配置指标监控配置页面:

    1. 单击image.png图标进入预览界面或单击image.png图标进入新窗口查看电子表格预览界面。

      image.png

    2. 在电子表格预览界面单击指标监控->创建监控

      image.png

监控指标设置

指标监控配置页面,配置监控指标告警规则以及推送消息

  1. 本例中为线图设置规则,首先您需要设置监控指标的相关配置项。

    image..png

    1. 您可以选择需要监控的度量目标(①),选择完成后支持单击度量框右侧image图标(②),设置调整度量数据展示格式以及字段显示名称(③)。

      image

      说明

      当指标监控的对象为明细表电子表格明细数据时,支持设置聚合方式。

      image.png

    2. 支持单击image图标配置过滤条件,监控会受过滤条件限制,只针对符合过滤条件的数据进行计算和告警。 当该线图已关联查询控件或已配置过滤器并且处于过滤情况下时,对应的过滤条件会自动同步,您可以单击进入指标过滤条件设置弹窗区域中新增、编辑及删除过滤条件。

      image..png

    3. 监控过程中可以单独对度量目标进行监控检测,同时也支持按维度拆分,您可以勾选度量框最右侧的维度拆分进行配置具体监控的维度。选择拆分维度后,默认展示全部,根据数据库动态加载新增的维值。

      image

      您也可以手动选择需要的维值。例如,拆分维度选择区域,维度值选择华东、华北,表示分别监控华东、华北的数据变化

      image

      说明
      • 支持选择图表中的维度和处于过滤情况下的查询控件中的维度。

      • 拆分维度最多添加5条。

      • 按维度拆分不支持选择日期时间类型的字段。

      • 最多支持1万个维值组合,超过部分将不做监控。

    4. 设置完成度量目标后,您还可以对监控检测时间进行选择。支持每小时、每天、每周、每月四种粒度方式。除每小时粒度之外,其他三种粒度方式均支持多选。

      image..png

    5. 同时您可以设置是否开启波动分析,默认为不开启。当监控度量的聚合方式为求和计数时可以支持开启波动分析,选择对比对象以及需要的分析维度。开启后将在指标详情中展示相关数据情况。

      image..png

  2. 当您在监控指标设置页中完成监控指标的配置后,可以对相应指标的告警规则进行设置。

    1. 筛选字段度量目标时,您可以基于度量值同环比变化率来添加告警筛选条件。

      如下,当度量目标利润金额按照每天检测时间粒度来进行监控时,告警规则中选择筛选字段利润金额时,单击右侧image图标选择对应的聚合方式,支持度量值、日环比、日_周同比、日_月同比,选择完成后配置其筛选方式计算值

      image..png

      说明

      同环比的可选项与检测时间相关,包含内容如下:

      • 环比上小时:和前一小时比。

      • 同比前一天:和前一天的同一时间点对比,如:今天的8点和前一天的8点相比。

      • 日环比:和前一天比。

      • 周环比:和前一周比。

      • 月环比:和前一个月比。

      • 日_周同比:每周的某一天和上周的这一天的同比,如:这周三和上周三相比。

      • 日_月同比:每月的某一天和上月的这一天的同比,如:这个月15号和上个月15号相比。

    2. 筛选字段非度量目标时,您可以仅基于度量值来添加告警筛选条件。规则中支持切换且/或条件关系,以及关系下支持添加多个条件

      image..png

推送消息设置

监控指标设置完成后(步骤4、5已完成),您可以进行监控告警推送消息的配置。

image.png

  1. 支持设置是否开启推送消息通知,当您勾选了开启后,可以配置以下参数:

  2. 配置项

    配置项说明

    推送渠道

    • 渠道

      您可以通过单击添加推送渠道添加一种或多种推送渠道。目前支持的推送渠道为钉钉企业微信飞书邮件短信自定义渠道

      说明

      电子表格监控告警的推送渠道只支持邮件、短信、自定义渠道。

    • 推送至

      当推送渠道为钉钉、企业微信或飞书时,支持推送至个人群组

    • 接收人

      可以配置多个接收人,支持选择用户以及用户组

      重要

      监控告警仅支持发送给组织内的用户。用户组。

      仅当告警方式为邮件、短信、钉钉工作通知、飞书通知企业微信通知时,才会显示该参数。

    • 接收群

      image.png

      钉钉群组、企微群组、飞书群组会有“接收群”的配置。 其中,在飞书群内搜索并添加“Quick BI微应用”机器人后,无需获取Webhook地址和密钥,即可向群内发送告警消息(直接在“飞书群机器人”tab下选中即可,不需要配置webhook)。 若在组织管理-推送渠道管理内创建了“钉钉群Webhook”、“企业微信群Webhook”或“飞书群Webhook”,则只需要在接收群-“群机器人Webhook”tab下选中即可,不需要配置webhook。

    Webhook

    只有当接收群从“群机器人Webhook”tab下选择了“自定义Webhook”时,才需要配置Webhook配置项。

    获取机器人Webhook地址请参见钉钉机器人渠道

    密钥

    选择推送渠道为钉钉且推送至群组时,需要配置该选项。

    密钥为从钉钉机器人渠道中加签的值。

    告警时间

    支持选择检测到异常时刻立刻告警自定义间隔时间合并告警两种方式。

    说明
    • 只有当检测时间设置为每小时/每天粒度时,才会显示该选项。

    • 推送方式为自定义渠道时,不支持自定义间隔时间合并告警

    image..png

    消息内容

    支持选择默认自定义

    • 默认状态下不支持修改消息标题和描述。

      image.png

    • 自定义状态下支持修改消息标题(①)消息描述(②),并支持消息预览(③)

      image.png

      消息描述支持添加参数、字段设置及设置加粗、斜体、下划线、字体颜色、对齐方式、行间距、无序列表、有序列表、插入链接、添加指标和@能力。

      image.png

      • 添加参数

        支持添加以下参数。

        image.png

      • 字段设置

        支持选中度量值并设置该度量值的数据展示格式计算方式

        image.png

      • @能力

        单击@或者直接输入@,可以在下拉框里选择需要@的成员。

        说明

        只有通过“Quick BI微应用”机器人发送到飞书群的告警消息才支持@能力,其他渠道将会把@解析为纯文本。

        image.png

    • 说明
      • 消息描述内容限定100字,若推送渠道中包含短信,字数限制为25字。

      • 自定义渠道不支持消息内容自定义。

    消息附图

    默认选择不携带,开启后可能造成10分钟左右的延时。

    • 勾选携带后,缩略图支持选择使用指标详情预览自定义图片。

      image.png

    • 自定义图片支持上传本地图片或通过图片链接上传。

      image.png

    报表链接

    支持选择默认自定义

    默认为对应仪表板的链接,支持自定义修改。

  3. 当您完成消息推送设置后,可以在下方消息发送测试区域选择接收人进行接收测试。

    image

发布监控规则

当您已完成监控指标设置以及推送消息设置后,可以对发布规则进行设置,同时可以设置历史数据保留时效。

image

  • 异常设置

    连续出现5次异常情况(异常情况包括:查询为空、查询报错、监控任务失效),系统将默认自动停止指标监控任务。

    • 忽略查询为空:开启后,查询结果为空将被排除在异常情况之外。

    • 其他异常情况通知所有者:开启后,若未获取到数据、查询报错或监控任务失效,将通知指标监控所有者。连续五次任务失败,将停止任务。

  • 发布设置

    • 允许接收人以外的用户查看:开启后,有权限的用户可以看见该指标监控规则,自行关注后接收告警消息。

  • 高级配置

    • 历史数据保留:设置历史数据保留的时间,默认为30天。数据最多保留1000条。

设置完成后,单击右下角立即发布即监控规则发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