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成功后,您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和跳转至工信部的链接,以便网站访问者查询确认ICP备案信息。部分省份还要求在网站底部添加版权所有。若网站涉及经营性业务,您需在ICP备案后申请经营性ICP许可证。待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即网站对外提供访问服务)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本文为您介绍ICP备案后所需的后续流程。
网站添加ICP备案号
ICP备案成功后,您需要在ICP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悬挂工信部下发的ICP备案号,并生成链接指向工信部网站:beian.miit.gov.cn。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ICP备案号,被相关部门核查出来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您不知道如何悬挂ICP备案号,可在阿里云市场搜索相关代办服务,由专业人员为您悬挂网站ICP备案号。详情请参见备案编号悬挂服务。
- 悬挂内容
您需根据您的ICP备案所在地,选择在网页底部添加主体备案号或网站备案号。如您有多个域名指向同一页面,备案号的悬挂要求请参见多个域名指向同一页面时,如何在页面底部添加备案号?。
- 如您的ICP备案地为广东省,请在网站底部悬挂主体备案号。
- 如您的ICP备案地非广东省,请在网站底部悬挂网站备案号。
- 悬挂示例经营性备案和非经营性备案的悬挂备案号要求不同。
- 非经营性备案的悬挂备案号。主体备案编号的格式为省份简称+ICP备+数字编码+号。网站备案编号则会在主体备案编号的基础上,增加主体下备案的网站顺序。示例如下所示。
- 主体备案编号:浙ICP备123456号。
- 网站备案编号:浙ICP备123456号-1、京ICP备123456号-2等。
以阿里巴巴官网为例,示例网站添加ICP备案号后的效果。 - 经营性备案的悬挂备案号。以阿里云PC端官网为例,示例网站添加ICP备案号后的效果。
- 非经营性备案的悬挂备案号。
- 添加方法
- 如您是自建网站,请您联系公司开发人员修改网站源码,在网站底部悬挂ICP备案号并连接至工信部网站:beian.miit.gov.cn,相关通用代码示例如下。说明 如您不知道如何悬挂ICP备案号,可在阿里云市场搜索相关代办服务,由专业人员为您悬挂网站ICP备案号。详情请参见备案编号悬挂服务。
//通用代码如下: <a href="https://beian.miit.gov.cn/" target="_blank">您的备案号</a> //示例代码如下: <a href="https://beian.miit.gov.cn/" target="_blank">浙B2-20080101</a>
- 如您是委托第三方公司管理您的网站,请您联系网站托管公司的IT人员进行修改。如您的委托已到期,可在阿里云市场搜索代办服务,由专业人员帮助您悬挂ICP备案号,详情请参见备案编号悬挂服务。
- 如您购买了阿里云的云·速成美站和云·企业官网产品搭建网站,添加ICP备案号的具体操作请单击以下链接查看。
- 如您是自建网站,请您联系公司开发人员修改网站源码,在网站底部悬挂ICP备案号并连接至工信部网站:beian.miit.gov.cn,相关通用代码示例如下。
- 网站添加备案号的常见问题
网站添加版权所有
ICP备案成功后,部分省份管局要求,例如江苏省,需要在网站下方添加版权所有,所添加的版权所有需要与您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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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备案
商品或服务的在线平台或第三方卖方需获得经营性ICP许可证。申请经营性ICP许可证,您必须先有一个有效的ICP备案号,即先完成ICP备案。经营性备案有两种办理途径:您可联系当地通信管理局咨询并办理,阿里云可协助提供资质以及接入协议,具体办理要求需您登录当地经营性备案网站查看。您也可以直接登录阿里云经营性备案网站互联网信息经营许可证(ICP)咨询代理服务进行办理。
公安联网备案
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网站在工信部进行ICP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详情请参见公安联网备案及注销。
各地区用户申请公安联网备案请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
公安联网备案审核通过后,您需在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您的已备案网站详情中,复制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和备案编号HTML代码,下载备案编号图标,并编辑您的网页源代码将公安联网备案信息放置在网页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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