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管理

转发管理通过创建域名转发规则和DNS出站终端节点,可将阿里云VPC下内网域名解析的DNS请求流量转发到外部DNS系统,能够有效解决混合云、云上与云下的业务间调用场景。

开放地域

目前转发管理功能开放的地域包括:

  • 公共云地域华北1(青岛)华北2(北京)华北3(张家口)华北5(呼和浩特)华东1(杭州)华东2(上海)华南1(深圳)西南1(成都)中国香港新加坡英国(伦敦)美国(弗吉尼亚)德国(法兰克福)日本(东京)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华北6(乌兰察布)华南3(广州)华南2(河源)菲律宾(马尼拉)韩国(首尔)沙特(利雅得)马来西亚(吉隆坡)

  • 金融云地域华东2 金融云华南1 金融云

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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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站终端节点

创建出站终端节点

  1. 访问云解析DNS-内网域名解析

  2. 转发管理 页面选择 出站终端节点 页签,再点击 创建出站终端节点

  3. 创建出站终端节点 对话框内完成 终端节点名称出站VPC安全组出站流量源IP地址 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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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端节点名称:当前创建的终端节点名称,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命名。

    • 出站VPC:转发管理所有出站DNS查询流量都将经由此VPC进行流量转发。

      重要
      • 出站终端节点一旦创建,不允许修改“出站VPC”,避免误操作造成线上流量中断。

      • 目前开放区域请参考上述“开放地域”,并同步正在收集其他Region的开放优先级。如需申请其他Region,请提交工单说明申请的Region。

    • 选择安全组:安全组里面的规则将应用于出站VPC。

      重要
      • 安全组出向53端口请保持开启,入向规则对于转发功能无影响。

      • 目前仅支持选择非托管安全组。

    • 出站流量源IP地址:可用区域下子网中可用的IP地址(非ECS已占用IP地址)。为了保证高可用,解析器要求至少添加两个出站源IP地址,而且建议这2IP地址分布在不同的可用区,解析器允许添加的出站源IP地址最多为6个。

      重要

      若不进行IP地址的输入,则系统自动分配。

  4. 单击 确定如果角色不存在,内网DNS解析将会创建一个服务关联角色。

    说明

    每次创建出站终端节点时,都会进行提示,但只有当角色不存在时才会创建。

  5. 出站终端节点列表会展示刚创建的节点及已经创建完成的节点。其中出站终端节点的状态包括:“正常”、“创建中”、“创建失败”、“修改中”、“修改失败”、“异常”。

    重要
    • 创建终端节点,约需等待5-10分钟。如状态在“创建中”时,请耐心等待即可。

    • “创建中”的节点不允许修改和删除。如状态提示“异常”、“修改失败”,可以提交工单申请排查与处理。

修改出站终端节点

  1. 访问云解析DNS-内网域名解析

  2. 转发管理 页面先点击 出站终端节点,再点击目标出站终端节点 操作 列的 修改 按钮。image.png

  3. 编辑出站终端节点 对话框中,对 终端节点名称出站流量源IP地址 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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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修改完,点击 确定 后,列表中的终端节点状态会变更为 修改中,且无法进行 修改删除 操作。

删除出站终端节点

  1. 访问云解析DNS-内网域名解析

  2. 转发管理 页面先点击 出站终端节点,再点击目标出站终端节点 操作 列的 删除 按钮,最后在 删除提示 框内点击 确定image.png

说明

如果当前出站终端节点已被关联转发规则,请先删除对应的转发规则,再操作删除出站终端节点,请参考删除转发规则

转发规则

创建转发规则

  1. 访问云解析DNS-内网域名解析

  2. 转发管理 页面先点击 转发规则 页签,再点击 添加转发规则

  3. 添加转发规则 对话框中,配置转发规则参数。

  • 转发域名(Zone):填写需要转发解析请求的域名(Zone)。

    重要
    • 支持全部域名(根域)转发,请输入英文句号:.

    • 支持顶级域名转发,例如可以输入:comcntop等;

    • 如果解析请求同时命中多个转发域名,例如:example.comcom.等,按照最长Zone匹配优先生效规则,解析请求会命中example.com

  • 规则名称:根据业务需要及业务含义进行规则命名。

  • 外部DNS系统IP地址和端口:DNS查询流量被转发的目标服务器的IP地址和端口,最多只能创建6个,支持私网IP地址和公网IP地址。

    重要
    • 如果出站VPC和入站VPC是同一个VPC,则出站终端节点关联的转发规则中的外部DNS系统IP地址入站终端节点服务IP地址不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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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地址段内的IP地址为系统预留地址,不允许被配置为外部DNS系统的IP地址: 100.100.2.136~100.100.2.138,100.100.2.116~100.100.2.118。

    • 若您填写的外部DNS服务器为公网IP,且您出站终端节点VPCECS无公网IP,请开通

      NAT网关并配置创建和管理VPC NAT网关的SNAT条目

  • 出站终端节点:使用该出站终端节点将DNS查询流量转发到目标IP地址列表中指定的IP地址。

    说明
    • 域名生效范围为阿里云VPC内网时,出站终端节点必须配置;

    • 域名生效范围为自建DNS集群时,无需配置出站终端节点

  1. 配置完毕点击 确定 后,在转发规则列表中会生成一条转发规则。

重要

转发规则一旦创建,不允许修改“规则类型”、“转发域名”、“出站终端节点”,如需修改可以先添加一条新的规则再删除这条旧的规则。

修改转发规则

  1. 访问云解析DNS-内网域名解析

  2. 转发管理 页签先点击 转发规则,再点击目标转发规则 操作 列的 修改 按钮。

  3. 在编辑转发规则对话框中,进行 规则名称外部DNS系统的IP地址和端口 修改后点击 确定

删除转发规则

  1. 访问云解析DNS-内网域名解析

  2. 转发管理 页面先点击 转发规则,再点击目标转发规则 操作 列的 删除 按钮。

  3. 删除提示 对话框中点击 确定,如果当前转发规则已经关联规则生效范围,会显示请求失败。

    重要

    如果当前转发规则已经进行了VPC关联,则需要先取消VPC关联,再进行删除。

设置规则生效范围

关联规则生效范围

创建完转发规则后,需要进行 转发规则生效范围 设置 ,转发规则才能在对应VPC内生效。

  1. 访问云解析DNS-内网域名解析

  2. 转发管理 页签先点击 转发规则,再点击目标转发规则 操作 列的 转发规则生效范围 按钮。

  3. 选择转发域名规则生效的VPC,点击 确定支持跨账号关联V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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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 转发规则可关联的VPC列表,必须与出站终端节点属于同一地域。

  • 不同转发规则,关联相同VPC情况下,转发域名不允许相同。

  • 转发规则与内网权威域名设置相同生效范围情况下,转发域名可以与内网权威域名相同,且关联VPC内域名解析请求由内网权威优先处理。

  • 生效范围支持同时设置阿里云VPC和自建DNS解析集群。

取消规则生效范围

  1. 单击已经设置转发规则生效范围的转发规则后方的 转发规则生效范围 操作按钮。

  2. 转发规则生效范围 配置页面,删除已经关联的VPC,并单击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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