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资料复用
在备案流程中,如果您的账号下存在管局已审核通过的订单,您可以通过资料复用加速下一次备案流程,提高备案效率。本文介绍如何启用资料复用,以及具体支持资料复用的明细和相应场景。
背景信息
如果您有主体新增服务、新增接入或变更备案等需求,且当前账号下已存在有效备案订单,您可以开启备案基础设置的允许历史订单图片复用开关。在备案过程中,您即可复用历史订单中的某些表单或图片,从而提高备案效率。
复用资料是否可用,具体以管局审核结果为准。如果审核结果不通过,请您按照审核要求重新提交相应材料。
资料复用的订单说明
当前账号下可用作资料复用的订单说明如下:
可复用订单包括当前账号下所有的新增类、变更类订单。
订单状态应该为管局审核通过,且订单完成时间在3年内。
用户未删除的相关订单。
启用资料复用
单击我的备案,在我的备案页面顶部单击备案基础设置页签。
在备案基础设置页面,单击图标(允许历史订单图片复用开关)后,单击保存。
在备案基础设置保存对话框中,针对账号安全手机完成验证码校验后,单击提交。
支持复用和不支持复用资料明细说明
可复用的有效资料,及相关限制如下表所示:
核验项名称 | 复用限制 |
主体证件(非个人) | 无 |
主体负责人证件(非个人) | 无 |
暂住证/居住证 | 无 |
编办证明 | 无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60天内有效订单 |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60天内有效订单 |
广东真实性承诺书 | 60天内有效订单 |
服务负责人工作证明 | 无 |
前置审批 | 无 |
涉及个人身份的资料,只能复用同一人(证件类型+姓名+证件号码)的历史订单资料。
60天内有效订单:管局审核通过时间小于等于60天的备案订单。
根据监管要求,在每次备案时需要您重新完成备案真实性核验。此类资料无法复用,请您谅解。
备案流程中支持资料复用的场景说明
场景一:APP端填写主体信息
主体证件:
备案性质的主体为非个人时,证件号码、单位名称和证件类型一致时支持复用。
备案性质的主体为个人时不支持复用。
主体负责人证件:
备案性质的主体为非个人时,同人图片支持复用。
备案性质的主体为个人不支持复用。
场景二:PC端或APP端填写服务信息(网站/App/小程序信息)
服务负责人的信息支持复用,证件人脸照不支持复用。
PC端图片示例:
APP端图片示例:
前置审批信息和图片支持复用。
重要备案的前置审批类型包括:新闻 、出版 、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 、广播电影电视节目 、网络预约车 、互联网金融 、校外培训(高中及以下阶段) 、宗教,这些类型的前置审批都支持资料复用。
PC端图片示例:
APP端图片示例:
场景三:APP端上传资料
在APP端上传资料时,根据不同省份对资料的要求,支持单图片复用和多图片复用。
单图片复用示例:
多图片复用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