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其他单位或空壳主体的ICP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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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特殊原因需要注销其他单位备案信息或需要注销空壳主体的备案信息时,无法直接在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中进行注销,需向ICP备案所在地的通信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进行线下注销。本文为您介绍如何通过线下注销其他单位或空壳主体的ICP备案信息。
说明
空壳主体是指ICP备案主体下已经成功备案的所有互联网信息服务均已被注销,备案成功的信息在工信部只剩下一个备案主体信息并无网站和App信息。
注销须知
对于工信部未批复的域名后缀,该域名一旦注销成功将无法再次进行备案,请务必谨慎操作。
说明
工信部已批复的域名后缀,可访问工信部网站,在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列表中查看,不在列表中的域名后缀均为未经工信部批复的域名后缀。
注销主体、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或App)无法同时进行。
如主体下所有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或App均已注销,则管局会不定期清理主体备案信息。
操作步骤
下载ICP备案注销申请表。申请表下载有以下两种途径:
如果您的备案所在地为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湖南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贵州省、黑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需通过您备案所在省管局系统下载申请表。
其他地区需通过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下载申请表。
填写ICP备案注销申请表。
请根据各省份规定的填表须知填写ICP备案注销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资料。
提交材料至各省市通信管理局。
填写完成后,请您将申请表和所需证件资料一起递交至备案信息所在省市的通信管理局。
说明注销申请待管局审核通过后ICP备案信息即被注销,注销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便无法访问。注销成功后您可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在ICP备案查询中查询ICP备案信息是否还存在,并重新提交ICP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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