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S整机备份的报警功能在备份失败或客户端与云备份服务连接断开时,默认会向阿里云主账号发送报警短信或邮件。如需将报警通知发送至阿里云子账号,您可通过自定义报警方式,指定具体的联系人或联系组接收通知。本文为您介绍自定义报警的操作步骤。
当备份任务失败或客户端与云备份服务连接断开时,报警联系人或报警联系组将收到通知。
步骤一:设置报警联系人
报警联系人是备份报警的接收人。设置报警联系人的具体操作如下: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报警联系人。
在报警联系人页签,单击新建联系人。
在新建联系人面板,输入联系人姓名等。
根据需要勾选联系方式,然后进行以下操作,单击确定。
邮件
选择邮件作为联系方式后,输入联系人邮箱,然后单击发送验证码。登录该邮箱,在邮箱查看到验证码后,返回云备份控制台,输入邮箱验证码。
手机
选择手机作为联系方式后,输入手机号码,然后单击发送验证码,系统会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根据手机收到的验证码,输入手机验证码。
在报警联系人页面,您可以看到所有的报警联系人及其相关信息。
您可以单击编辑,修改联系人的邮箱以及手机号码。
已被选定为报警通知,或已经加入其它报警联系组的联系人不可删除。
步骤二:(可选)设置报警联系组
如果您希望报警时有多个人收到通知,为了方便管理,您可以设置报警联系组,将需要收到通知的报警联系人添加到报警联系组中。出现报警时,系统会向报警联系组中的所有人发送通知。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报警联系人。
在报警联系组页签,单击新建联系组。
在新建联系组面板,输入组名。
勾选需要添加到组中的联系人,然后单击向右箭头按钮,所选联系人就会出现在已选联系人框中。
单击确定。
在报警联系组页面,您可以看到所有的报警联系组以及组内人数。
您可以单击编辑,修改报警联系组。
已被选定为报警通知的联系组不可删除。
步骤三:自定义备份报警规则
自定义备份报警规则仅对自动备份计划生效。如果已配置自定义报警规则,但备份方式为手动备份时,云备份服务在备份失败的情况下会默认向主账号发送报警短信或邮件。而当备份方式为自动备份(即通过备份策略周期性地对ECS进行备份)时,若备份失败,则不再使用默认的报警方式,而是采用自定义的报警方式。
为一台ECS整机的备份客户端单独设置报警规则。操作步骤如下: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
。在顶部菜单栏左上角,选择所在地域。在已备份的ECS页面,找到目标ECS,然后在右侧的操作栏,选择
。在报警方式面板,选择不同的报警方式。单击确定。
报警方式
描述
报警方式
描述
关闭
该ECS整机备份出现异常后不再发送报警通知。
通知主账号
该ECS整机备份的报警通知会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发送给阿里云主账号。
自定义
选择一个或多个联系人(组)。完成配置后,该ECS整机的备份客户端会发送备份报警给已选择的联系人(组)。
自定义备份报警规则仅对自动备份计划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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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一:设置报警联系人
- 步骤二:(可选)设置报警联系组
- 步骤三:自定义备份报警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