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报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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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需要监控应用分组中各云产品资源的使用情况时,可以创建报警规则。如果资源的监控指标达到报警条件,云监控自动发送报警通知,帮助您及时得知异常监控数据,并快速处理。

操作步骤

  1. 登录云监控控制台

  2.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云资源监控 > 应用分组

  3. 应用分组页签,单击目标应用分组名称链接。

  4. 在目标应用分组的左侧导航栏,单击报警规则

  5. 单击创建报警规则

  6. 创建报警规则面板,设置报警规则相关参数。

    参数

    说明

    产品

    云监控可管理的云产品名称。例如:云数据库RDS版。

    资源范围

    报警规则作用的资源范围。取值:

    • 全部资源:报警规则作用于指定云产品的全部资源上,对于新加入的资源生效。

    • 应用分组:报警规则作用于指定云产品的指定应用分组内的全部资源上,对于新加入的资源生效。

    • 实例:报警规则作用于指定云产品的指定资源上。

    规则描述

    报警规则的主体。当监控数据满足报警条件时,触发报警规则。规则描述的设置方法如下:

    1. 单击添加规则,在下滑菜单中选择合适的指标类型。

    2. 添加规则描述面板,先输入规则名称,再设置规则条件。

      • 简单指标:先选择监控指标,再为其设置阈值和报警级别。

      • 组合指标:先选择报警级别,再配置多指标报警描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监控指标设置报警条件。

        说明

        如果设置了多个指标报警规则,则目标资源必须在每个指标上均有数据,只有在满足条件后才能够正常触发报警。例如:在多指标报警规则中,如果包含公网的监控指标,而ECS主机资源并未配置公网IP,则将无法正常触发报警。

      • 表达式:先选择报警级别,再配置报警表达式。

      • 智能阈值:关于智能阈值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概览创建智能阈值报警规则

    说明

    关于如何设置复杂的表达式报警条件,请参见报警规则表达式说明

    通道沉默周期

    报警发生后未恢复正常,间隔多久重复发送一次报警通知。取值:5分钟、15分钟、30分钟、60分钟、3小时、6小时、12小时和24小时。

    某监控指标达到报警阈值时发送报警,如果监控指标在通道沉默周期内持续超过报警阈值,在通道沉默周期内不会重复发送报警通知;如果监控指标在通道沉默周期后仍未恢复正常,则云监控再次发送报警通知。

    例如:当通道沉默周期选择12小时,如果报警未恢复正常,则间隔12小时后,云监控会再次发送报警通知。

    生效时间

    报警规则的生效时间。报警规则仅在生效期内才会发送报警通知。

    说明

    当报警规则不在生效期时,不会发送报警通知,但是报警历史记录仍然会显示在报警历史列表中。

    报警联系人组

    发送报警的联系人组。

    应用分组的报警通知会发送给该报警联系人组中的报警联系人。报警联系人组是一组报警联系人,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报警联系人。

    关于如何创建报警联系人和报警联系人组,请参见创建报警联系人或报警联系人组

    标签

    报警规则的标签。包括标签名称和标签值。

    说明

    您最多可设置6组标签。

    报警回调

    公网可访问的URL,用于接收云监控通过POST请求推送的报警信息。目前仅支持HTTP协议。关于如何设置报警回调,请参见使用阈值报警回调

    当您需要测试报警回调地址的连通性时,可以执行以下操作。

    1. 单击回调地址正后方的测试

      WebHook测试面板,您可以通过Webhook返回的状态码和测试结果详情对报警回调地址的连通性进行判断和排查。

      说明

      您还可以设置Webhook测试回调模板类型:语言:,再次单击测试,获取对应的测试结果详情。

    2. 单击关闭

    说明

    单击高级设置,可设置该参数。

    弹性伸缩

    如果您打开弹性伸缩开关,当报警发生时,会触发相应的伸缩规则。您需要设置弹性伸缩的地域弹性伸缩组弹性伸缩规则

    说明

    单击高级设置,可设置该参数。

    日志服务

    如果您打开日志服务开关,当报警发生时,会将报警信息发送至日志服务的日志库。您需要设置日志服务的地域、ProjectName/和Logstore。

    关于如何创建ProjectLogStore,请参见使用LoongCollector采集并分析ECS文本日志

    说明

    单击高级设置,可设置该参数。

    轻量消息队列(原 MNS)— topic

    如果您打开轻量消息队列(原 MNS)— topic开关,当报警发生时,会将报警信息发送至消息服务的主题。您需要设置消息服务的地域和主题。

    关于如何创建主题,请参见创建主题

    说明

    单击高级设置,可设置该参数。

    函数计算

    如果您打开函数计算开关,当报警发生时,会将报警通知发送至函数计算进行格式处理。您需要设置函数计算的地域、服务和函数。

    关于如何创建服务和函数,请参见快速创建函数

    说明

    单击高级设置,可设置该参数。

    无数据报警处理方法

    无监控数据时报警的处理方式。取值:

    • 不做任何处理(默认值)

    • 发送无数据报警

    • 视为正常

    说明

    单击高级设置,可设置该参数。

  7. 单击确认

常见问题

如何配置紧急电话报警或磁盘空间不足预警?

电话报警配置

创建报警规则时,在规则描述中将报警级别设置为紧急(Critical),系统会自动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警联系人组中的成员。

磁盘剩余空间预警

支持配置当磁盘剩余空间不足特定值(如 5 GB)时触发短信预警。在规则描述中,选择对应的磁盘剩余空间指标,并将阈值设置为目标值(单位:字节)。

说明

电话和短信通知的前提是已正确创建报警联系人组并关联到报警规则。如何创建报警联系人和报警联系人组,请参见创建报警联系人或报警联系人组

为什么 CLB 创建报警规则时无法选择实例级别指标?

若在旧版控制台遇到 CLB(传统型负载均衡)无法选择实例级指标的情况,请通过新版云监控控制台地址创建:

通过新版控制台入口,即可正常选择实例级别指标并配置报警规则。

未收到报警通知或报警未触发怎么办?

出现此问题时,请按以下步骤自查:

  1. 检查规则是否创建:确认已在云监控控制台为目标资源(如 ECS)创建了有效的报警规则。未配置规则不会发送任何通知。

  2. 核对监控指标:检查实际配置的指标是否与预期一致。例如,是否误配了「inode 使用率」而非「磁盘空间使用率」。建议在操作系统内执行 df -i 等命令验证实际指标值。

  3. 验证阈值逻辑:确认阈值单位(字节/百分比)与所选指标匹配,并理解连续周期平均值的触发逻辑。即使当前瞬时值已恢复正常,若过去连续周期的平均值仍满足阈值条件,依然会触发报警;反之,若连续周期平均值尚未达到阈值,即便瞬时值超出也不会触发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