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驳回FAQ

更新时间:

您提交备案申请后,您的备案信息首先会由阿里云备案审核专员进行审核。阿里云审核通过后,会将您的备案信息提交至管局审核。管局审核通过即备案成功。

域名不存在注册商验证库中

驳回原因一:域名未完成域名实名认证。

处理方法:请完成域名实名认证,且实名认证信息需与备案主办单位或备案主体信息一致。

  • 如果您是阿里云域名用户,请登录阿里云域名控制台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请参见域名实名认证概述
  • 如果您是非阿里云域名用户,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

驳回原因二:域名是在2018年要求入库前完成的实名认证或在2018年要求入库后完成的实名认证,但认证信息尚未入库工信部。

处理方法:2018年开始实行入库规则(进入管局数据库),如果您是在入库前或者入库后完成的实名认证,请参见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 2018年要求入库前完成的实名认证,需重新进行实名认证。具体操作请参见实名认证操作指导
  • 2018年要求入库后完成的实名认证,因域名实名信息上报和工信部入库一般需要2~3天,建议您在完成实名认证后等待2~3天再提交备案申请。

域名未实名认证

驳回原因:域名未完成实名认证。

处理方法:请完成域名实名认证,且实名认证信息需与备案主办单位或备案主体信息一致。

  • 如果您是阿里云域名用户,请登录阿里云域名控制台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请参见域名实名认证概述
  • 如果您是非阿里云域名用户,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

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信息不一致

驳回原因:域名的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信息不一致。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信息一致

处理方法:域名持有者信息需与备案主体信息需保持一致,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如果您的域名持有者信息与备案的主体信息不一致,您需要将域名过户至备案主体名下,保障信息一致。具体操作请参见域名持有者信息修改(过户)

说明

单位性质备案时,如果域名持有者信息与主体负责人信息不一致,部分省市支持在备案过程中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至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各省市管局规则可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份链接查看,相关材料请参见有关网站ICP备案域名注册人的证明获取并上传。

注册人证件类型不一致

驳回原因:注册人证件类型不一致,即备案使用的证件和域名实名认证的证件不一致。

处理方法:域名持有者信息需与备案主体信息需保持一致,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如果您的域名持有者信息与备案的主体信息不一致,您需要将域名过户至备案主体名下,保障信息一致。具体操作请参见域名持有者信息修改(过户)

说明

单位性质备案时,如果域名持有者信息与主体负责人信息不一致,部分省市支持在备案过程中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至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各省市管局规则可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份链接查看,相关材料请参见有关网站ICP备案域名注册人的证明获取并上传。

域名所有人不正确:请您将域名实名制认证成功后再次提交备案

驳回原因:域名所有人不正确,即域名持有者信息与备案主体信息不一致。

根据工信部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阿里云会对所有备案的网站域名进行域名信息核验。具体核验要求请参见网站域名准备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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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核备案信息时,管局会审核域名是否符合备案要求及域名所有人信息和备案主体信息(姓名、证件等)是否一致。即使域名符合备案要求,域名所有人和备案主体信息不一致,备案申请也会被驳回。

处理方法:请修改域名持有者信息或备案主体信息,域名持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保持一致。

  • 如果您是阿里云域名用户,请登录阿里云域名控制台进行域名持有者过户,确保域名持有者信息与备案主体信息一致。过户操作请参见域名持有者信息修改(过户)
  • 如果您是非阿里云域名用户,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

网站名称不合格

驳回原因:网站名称不合格,即网站未按规范命名或违反规定,名称中包含禁止使用的词汇或敏感词汇等。

网站命名规范如下:

  • 网站名称与网站内容有关。

  • 三个或三个以上汉字。

  • 不能是纯数字、纯英文字母,不能包含特殊符号。

  • 非国家单位,不得以中国、中华、中央、人民、人大、国家等字头命名。

  • 不得直接以网站域名命名。

  • 不得使用敏感词语(如反腐、赌博、廉政、色情等)命名。

  • 个人网站命名有更多限制规则,具体请参见个人网站命名要求

    说明

    如果网站名称或网站内容涉及行业或企业内容,不能选择为个人性质备案,需选择为单位性质备案,即主办单位性质选择为企业等单位性质,并需上传单位证件。

处理方法:您需要按照网站命名规范修改网站名称。

跨省备案

驳回原因:跨省备案即备案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非备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证件。

处理方法:根据您的备案主体类型和当地管局要求,修改信息或提供证件资料。

  • 单位备案:单位备案不可以跨省备案。请修改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使其与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 个人备案:请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市链接,查看备案所在省市的管局规则。根据管局规则,提交当地居住证等证件(部分管局支持)或更换备案省份。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无法访问

驳回原因:审核人员在审核接入备案、变更备案等备案类型时,如发现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会驳回您的备案申请。

处理方法:部分管局要求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解析至中国内地服务器并开通访问,各省市的管局规则请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市链接查看。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未添加备案号

驳回原因:审核人员在审核接入备案、变更备案等备案类型时,如发现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未添加工信部下发的备案号,会驳回您的备案申请。

处理方法:您需根据管局的要求,在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添加对应的主体备案号或网站备案号。具体操作请参见网站添加ICP备案号

网站底部已添加备案号但未链接到工信部网站

驳回原因:审核人员在审核接入备案、变更备案等备案类型时,如发现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已添加工信部下发的备案号但备案号未指向工信部网站,会驳回您的备案申请。

处理方法:您需根据管局的要求,在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添加对应的主体备案号或网站备案号,且备案号必须指向工信部网站。具体操作请参见网站添加ICP备案号

网站内容不合格

驳回原因:网站内容不合格,即网站内容可能涉及不被允许的内容或需办理前置审批文件。

需办理前置审批的行业类型包括新闻类、出版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类、文化类、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类、教育类、医疗保健类、网络预约车、电子公告类、金融类和游戏类等行业。

处理方法: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调整网站内容或办理前置审批文件。

  • 调整网站内容,使其合法合规。确保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已经添加了对应的主体备案号,且备案号已指向工信部网站。具体请参见网站添加ICP备案号

  • 如果网站内容涉及行业或企业内容,请勿选择为个人性质备案,需选择为单位性质备案,即主办单位性质选择为企业等单位性质,并需上传单位证件。

  • 若网站内容涉及需前置审批行业的内容,请先到相关批复单位办理前置审批文件,并在备案信息中输入审批号和上传审批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见前置审批

证件不合格

驳回原因:证件图片不清晰或没有提交管局要求的全部证件。

处理方法:重新提交管局要求的所有证件,并确保证件图片清晰和完整。

主体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

驳回原因:单位备案时,填写的主体负责人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处理方法:按照管局要求,将备案主体负责人修改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备案主体负责人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部分省份支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体请参见授权书。各省市区管局规则,可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份链接查看。

电话号码问题

驳回原因:备案信息中填写的联系电话不是备案地区号段的电话号码,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等原因。

处理方法

  • 建议填写备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号段的电话号码。

  • 保证电话畅通,并有人接听。

    重要

    因为部分管局对电话号码有限制,使用虚拟运营商号段的电话号码之前,请确认管局是否支持虚拟号段的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或证件号码的备案频率大于1

驳回原因:手机号码或证件号码的备案频率大于1,即该手机号码或证件号码已用于其他备案主体进行过备案。

处理方法:更换手机号码或证件。

备案类型错误

驳回原因:首次备案、新增接入、新增网站(原备案不在阿里云)等备案类型错误。

阿里云备案系统会根据您输入的信息自动判断您的备案类型。备案类型错误,通常是因为信息输入错误导致,如备案主办单位名称错误或证件号码错误等。

处理方法:核对您输入的信息(如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主办单位性质、主办单位证件类型、主办单位证件号码、域名等),定位错误信息,并修改为正确的信息。

说明

同一主体,网站在其他服务商已备案成功,如后续备案证件更换导致证件号码有变更,您需根据管局规则及时进行变更备案,修改为最新的证件号码,避免有新的域名在阿里云接入备案时,系统判断出错误的备案类型,导致备案被驳回。

工信部中已存在备案记录

驳回原因:当备案初审驳回并提示您已在工信部中存在备案记录时,说明您当前申请备案的主体已在工信部使用其他证件材料申请过备案。出现此种情况有可能是因为您的证件有变更,例如之前使用的是旧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后更换为新的营业执照,证件号码也有变更。

处理方法

  • 如果您之前的证件未更换:请您放弃当前备案,使用之前备案时的证件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 如果您之前的证件已更换为新证件且证件号码已变更:请先提交变更备案,修改您之前备案成功的主体证件信息为新证件的信息,完成后再提交新的备案申请。

域名未入库

驳回原因:实名认证信息尚未入库管库。完成域名实名认证后,需要约2~3天将实名认证信息入库管局。

处理方法:建议您在实名认证完成的2~3天后再申请备案。如果此时备案申请仍被驳回,请咨询对应的域名注册商。如果是在阿里云注册的域名,您可以通过智能在线咨询阿里云售后。

此证件存在进行中的订单

驳回原因:您填写的证件号码,已在阿里云提交过备案申请,且备案订单还未完成。

处理方法

  • 如果您记得之前提交备案的账号

    您可以登录之前提交备案的阿里云账号进行操作,放弃进行中的备案订单。

  • 如果您忘记了之前提交备案的账号

    您可以将相关资料发送至beian@service.alibaba.com邮箱,并在邮件中说明情况,阿里云售后专员收到您发送的资料后,会协助您处理并放弃进行中的备案订单。处理时间预计需要5个工作日,处理完毕阿里云会给您发送邮件通知。

    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单位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如下。
    域名持有者所需资料资料要求
    个人您需提供以下列出的全部资料。
    • 域名持有者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原件拍照照片。具体请参见拍照要求中的样例图。
    • 域名持有者身份证正反两面的电子材料,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
    • 备案信息中对应域名的域名证书
    • 请提供资料的电子材料,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
    • 资料图片的大小、格式等无具体要求。
    • 请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清晰、完整。
    单位您需提供以下列出的全部资料。
    • 法定代表人手持单位证件原件拍照照片。具体请参见拍照要求中的样例图。
      说明 如法定代表人不便提供手持照片,您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原件拍照照片。
      • 授权人手持单位证件原件拍照照片。
      • 授权人手持本人身份证正面原件拍照照片。
    • 法定代表人手持本人身份证正面原件拍照照片。请参见拍照要求中的样例图。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电子材料,如原件彩色拍照照片。
    • 备案信息中对应域名的域名证书。如果非您本单位域名,则无需提供。

前置审批不合格

驳回原因一:网站内容涉及需前置审批行业的内容,但备案时未提供前置审批文件。

需办理前置审批的行业类型包括新闻类、出版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类、文化类、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类、教育类、医疗保健类、网络预约车、电子公告类、金融类和游戏类等行业。

处理方法:若网站内容涉及需前置审批行业的内容,请先到相关批复单位办理前置审批,并在备案信息中输入审批号和上传审批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见前置审批

驳回原因二:前置审批文件过期或上传的前置审批文件不清晰、不完整。

处理方法:前置审批文件过期需重新办理,且要求上传清晰、完整的资料图片。

网站主办者冲突

驳回原因:同一个备案主体信息提交了两次备案,即本次备案的主体信息已在其他服务商处提交过备案。

处理方法:您需要在其中一家服务商的备案系统中放弃备案。放弃在阿里云的备案,请参见如何取消进行中的备案订单

网站负责人证件号码重复

驳回原因:同一个人为不同的备案主体做了网站负责人,即同一个网站负责人的信息在两个不同的备案主体下存在,导致该网站负责人证件号码重复。

处理方法

  • 如果原备案是通过阿里云申请,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处理。

  • 如果原备案不是通过阿里云申请,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处理。

    • 方法一: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查看备案所在省份的管局规则,如管局允许授权其他人作为网站负责人,您可下载并提供对应的授权书,请参见授权书。然后登录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先放弃当前提交的备案订单,并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 方法二:联系原备案对应的备案服务商,通过变更备案修改原备案信息中的网站负责人,再回到阿里云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接入商信息不一致

驳回原因:在阿里云接入备案或新增网站(原备案不在阿里云)时,您填写的信息与备案成功的信息不一致。

处理方法:部分省市管局要求接入备案或新增网站前后备案信息需保持一致。如果备案主体名称及证件号等已变更,且无法找回原备案资料及信息,需先在原接入商修改备案信息后再接入阿里云。

证件住所非“XXX”本省

驳回原因:备案所在省份管局要求主办单位证件住所需为本省,非本省需提交居住证等资料。如果不是本省且没有提交必要的地址证明材料会导致备案订单被驳回。

处理方法:请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查看您备案所在省份的规则,并根据驳回提示和备案规则中备案所需资料章节的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网站已注销,您的备案请求被拒绝

驳回原因:在阿里云操作备案过程中,备案网站已被注销。

处理方法:网站被注销后,请您检查主体下是否还存在其他网站。

主体已注销,您的备案请求被拒绝

  • 驳回原因一:备案主体下已经成功备案的所有网站已被注销,导致该备案主体在工信部只剩下一个空壳主体。

    处理方法:您需要放弃当前的备案订单,然后申请注销主体,注销成功后重新提交首次备案。注销备案和首次备案请参见注销备案首次备案流程

  • 驳回原因二:收到阿里云下发的空壳网站整改通知后,未在提示的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备案信息被取消接入;空壳网站被取消接入后,未及时在其他服务商接入备案,导致被工信部注销了备案号。

    处理方法:您需要放弃当前的备案订单,重新提交首次备案。具体操作请参见首次备案流程

  • 驳回原因三:管局审核有误,在备案信息查询页查询您的备案主体信息仍然存在。

    处理方法:如果您确认其他信息均没有问题,可将备案订单再次提交审核。如果备案信息有误,请修改为正确的信息后将备案订单再次提交审核。

备案申请中的数据在备案信息库中不存在,请核实后再次报备

驳回原因:提交接入备案、新增网站等备案申请后,在管局审核期间,该备案主体有过注销操作,注销申请在审核中或主体已被注销,导致管局查询不到该备案信息。

处理方法

  • 如果已提交注销申请:需等待注销成功后再提交首次备案,具体操作请参见首次备案流程

  • 如果备案主体已注销:需放弃当前的备案订单,重新提交首次备案,具体操作请参见首次备案流程

  • 非以上两种情况:检查并确保备案信息无误后,将备案订单再次提交审核即可。如果备案信息有误,需将各项信息修改正确后再将备案订单提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