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流程
使用阿里云中国内地节点服务器时,可以在阿里云ICP代备案系统中提交备案申请,审核通过便可开通网站或App访问服务。本文为您介绍在阿里云ICP备案系统提交ICP备案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阅读前须知
网站/App备案中的域名与域名注册商无关:您的域名在工信部批复的域名注册商中完成注册即可。
在阿里云备案必须拥有阿里云中国内地节点服务器:
只有当您的网站/App使用了阿里云中国内地云资源时,阿里云作为网络接入服务者才可为您提供备案服务。相关政策要求请参见备案只能委托实际接入的服务商完成。
如果使用其他厂商服务器,请咨询相应厂商。如果您的网站/App使用的阿里云云资源位于中国香港、海外等节点,则无需进行备案。
网站/App需要在部署的每一家接入服务商均完成备案:即使您的网站/App已在工信部完成备案,要在阿里云正常使用,仍然需要在阿里云按照流程完成新增接入的备案。
个人主体的首次备案流程:本文介绍各种新增类型备案及简单流程,阅读需要较长时间。如果备案主体为个人且从未备案过,请参见个人网站备案快速入门或App备案快速入门快速完成备案。
备案类型
您无需手动选择您的备案类型。按照备案流程填写您的主办者信息及网站/App信息,阿里云会自动判断您的备案类型并生成订单。
主办者未在阿里云备案
首次备案
主办者和网站/App第一次进行ICP备案。
(无主体)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
主办者已在工信部有备案信息,现有新的网站/App托管到阿里云中国内地节点服务器。
新增接入
主办者已在工信部有备案信息,网站/App在工信部已有备案信息,现需要新增阿里云作为接入服务商。接入备案不会影响您的域名注册服务商。
主办者已在阿里云备案
(有主体)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
主办者已在阿里云成功备案,现有新的网站/App托管到阿里云中国内地节点服务器。
新增接入
主办者已在阿里云成功备案,网站/App在工信部已有备案信息,现需要新增阿里云作为接入服务商。接入备案不会影响您的域名注册服务商。
ICP备案前准备
项目 | 说明 | 参考文档 |
注册阿里云账号 | 用于申请ICP备案和后续维护ICP备案信息。一个阿里云账号最多只能一个备案主体。 | |
域名准备与检查 | 完成域名注册及域名实名认证,并检查您的域名是否符合ICP备案要求。 | |
服务器准备 | 通过阿里云备案,需要先准备阿里云中国内地节点服务器。 | |
ICP备案所需资料 | 主体为个人和单位所需资料不同。 | |
前置审批(可选) | 新闻类、出版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类、金融、宗教等行业的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需办理对应的前置审批手续。 | |
学习管局规则 | 了解ICP备案所在地域的管局规则,根据管局要求准备ICP备案的材料。 |
备案流程
步骤一:填写ICP备案订单
填写基础信息
在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单击开始备案,根据界面提示,按要求填写主办单位信息和网站或App信息等,系统将根据您所填信息,自动校验是否可以进行ICP备案。 详细介绍及操作指导请参见基础信息校验。
填写主办者信息
填写ICP备案主办单位的真实信息,操作步骤请参见填写主办者信息。
填写网站或App的信息
网站请参见填写网站信息、填写网站/App的接入信息。
App请参见填写App信息、填写网站/App的接入信息和填写App特征信息。
上传资料及真实性核验
详细介绍及操作指导请参见上传资料及真实性核验。
信息确认
在提交ICP备案申请订单前,请您在此步骤中仔细确认您的主体、网站或App接入等备案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提交备案订单。
步骤二:阿里云初审
您提交ICP备案申请后,阿里云ICP备案审核专员会对您提交的ICP备案信息初步审核,并在1个工作日左右向您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您的订单将被提交至管局审核。ICP备案审核相关信息请参见步骤二:阿里云初审。网站或App内容与备案信息不符被驳回的常见问题请参见网站或App内容与备案信息不符被驳回怎么办?。
步骤三:工信部短信核验
进行ICP备案申请时需通过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短信核验,需进行短信核验的ICP备案类型请参见需要短信核验的ICP备案类型。
步骤四:管局审核
短信核验完成后,管局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您的ICP备案即已完成,审核结果会发送至您的手机和邮箱,您可登录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查看ICP备案进度。
步骤五:ICP备案后处理
项目 | 说明 | 参考文档 |
开通网站或App | ICP备案成功后,您可以开通网站或App,以便正常访问。例如:如果您使用了ECS实例,可以将ECS实例的公网IP地址加入域名进行解析后,通过域名访问该网站。 | |
添加ICP备案号等信息 | ICP备案成功后,您需要在网站首页底部添加备案号和跳转至工信部的链接,在App的“设置”或“介绍”等显著位置标注备案编号,以便访问者查询确认ICP备案信息。部分省份管局要求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下方添加版权所有。 | |
公安联网备案 | 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互联网信息服务需在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 | |
ICP许可证(可选) | 如果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经营性网站或App(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则需在ICP备案后申请经营性ICP许可证。 |
常见问题
如您已在万网备案平台账号下存在ICP备案信息,现需导入至阿里云账号下,请直接进行认领备案,详情请参见认领原万网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