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在ECS实例详情页开启一键报警功能或设置自定义报警规则,及时发现ECS实例的异常情况。
背景信息
ECS实例监控支持一键报警和自定义报警规则功能。
开启一键报警
您可以一键开启ECS关键监控项的报警服务,快速建立ECS的报警体系,及时获取关键监控项的异常信息。开启后,相关报警规则对阿里云账号下所有的ECS实例生效。
登录ECS管理控制台。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 。
在页面左侧顶部,选择目标资源所在的资源组和地域。
找到目标实例,单击实例ID进入实例详情页。
在监控页签下,单击报警规则页签,然后单击一键报警。
在一键报警面板上,开启一键报警功能。
启用一键报警功能后,您可以在规则详情下查看具体报警规则。同时,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以下操作:
禁用报警规则:如果暂时需要禁用某一报警规则,单击对应操作列的禁用,在弹出的对话框,根据页面提示完成禁用操作。
删除报警规则:如果不再需要某一报警规则,单击对应操作列的删除,在弹出的删除报警规则对话框,单击删除。
设置自定义报警规则
除了一键报警功能,您还可以结合自身业务,为当前实例设置自定义的报警规则。创建自定义报警规则后,自动对当前实例生效,帮助您及时了解实例的异常情况。
登录ECS管理控制台。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 。
在页面左侧顶部,选择目标资源所在的资源组和地域。
找到目标实例,单击实例ID进入实例详情页。
在监控页签下,单击报警规则页签,然后单击创建报警规则。
在创建报警规则面板,根据页面提示创建自定义的报警规则,然后单击确认。
主要参数配置项如下所示:
名称
描述
名称
描述
规则描述
添加报警规则,包括报警规则名称和报警规则主体。操作如下:
单击添加规则后,选择报警规则,并在弹出的设置规则描述页面,设置相应参数,然后单击确定。
报警规则的主体,定义在监控数据满足指定条件时,触发报警规则。例如:CPU使用率5分钟平均值>=90%,持续3个周期,则报警服务每5分钟检查一次数据是否满足平均值>=90%,只检测3次。
报警规则中ECS监控项的说明信息,请参见操作系统监控。
通道沉默周期
指报警发生后如果未恢复正常,间隔多久重复发送一次报警通知。
生效时间
指报警规则的有效时间段,报警规则只在有效时段内才会检查监控数据是否需要报警。如果不指定生效时间,则报警规则全天生效。
报警联系人组
发送报警的联系人组。关于如何设置报警联系人组,请参见创建报警联系人或报警联系人组。
报警回调
即Webhook地址,填写公网可访问的URL,云监控会将报警信息通过POST请求推送到该地址,目前仅支持HTTP协议。
可选:在报警规则列表中,找到待操作的自定义报警规则,单击对应操作列下相应入口进行相关操作(例如修改或复制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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