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系统实例是运行文件存储 HDFS 版的实体。在使用文件存储 HDFS 版前,您需要先创建文件系统实例。
前提条件
已开通文件存储 HDFS 版服务。具体操作,请参见开通文件存储 HDFS 版服务。
操作步骤
登录文件存储HDFS版控制台。
在顶部菜单栏选择要创建文件系统实例的区域。例如华东1(杭州)。
在概览页面,单击创建文件系统。
说明单个文件系统容量上限为1 PiB。
每个账号在单个地域内最多可以创建3个文件系统。
在创建文件系统面板,配置如下必要参数。其他参数请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选择或选用默认配置。
参数
说明
可用区
下拉选择相应的可用区。
同一地域不同可用区之间文件系统与计算节点互通。若要获取最高性能,请使用同一可用区内的文件系统与计算节点。
文件系统名称
输入想要创建的文件系统的名称。文件系统命名规则如下:
全局唯一且不能为空字符串。
长度为6~64个字符。
支持英文字母,可包含数字、下划线(_)和短划线(-)。
协议类型
选择HDFS协议。
存储类型
选择性能型。
文件系统容量(单位 GiB)
输入您预期要配置的文件系统容量,防止使用超出预期的空间容量。配置的文件系统容量不用作计费依据。
说明只允许输入大于等于1024的正整数来设置文件系统容量。默认值为:10240 GiB。
文件系统创建后,您还可以修改该文件系统容量。更多信息,请参见修改文件系统。
单击确定,完成文件系统的创建。
创建成功后,在左侧导航,单击文件系统,查看创建的文件系统实例。如果新创建的文件系统实例未在列表中显示,请刷新此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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