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备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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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进行ICP备案操作时,不同省市管局要求的ICP备案规则以及所需材料不同,本文将为您介绍四川省的ICP备案规则。

企业或单位用户

如您的ICP备案主体为企业或者单位时,您可参见如下规则,提前了解ICP备案规则并准备好ICP备案资料。

  • ICP备案重要规则

    • 企业可使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案。

    • 企业备案主体负责人与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若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含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一致。其中股东需提供公司章程(1年内),股东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域名证书、及证明材料。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需提供相关社保证明(1年内)或聘书或合同等有效文件,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及证明材料。公司章程提供股东信息且含有工商局鲜章,社保证明应包括社保局鲜章。其他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即可。若域名设置了隐私保护,备案期间需关闭。

    • 如果主体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年满18周岁;若年龄超过65周岁,还需提供近6个月内的四川省社保证明。

    • 网站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 需大于16周岁;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大于18周岁。

    • 已备案成功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开通后需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底部悬挂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平台,相关通告请参见关于网站主页下方标明备案编号的通知,互联网信息服务底部添加ICP备案号方法请参见添加ICP备案号

    • 自2018年01月01日0点起,对提交的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申请,进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域名核验。详情请参见域名核验

    •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 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名称命名注意事项请参见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命名要求

  • ICP备案所需资料

    •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如营业执照电子版等。

    •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如身份证电子版等。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如身份证电子版等。

    • 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 若主体负责人与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人脸核验。

    更多详情请参见ICP备案主体为企业或组织

  • ICP备案流程概述

    您可提前了解并做好ICP备案前的准备工作,ICP备案前需做的准备工作请参见ICP备案前准备概述。准备完成后您可在PC端登录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或使用手机端登录阿里云App进行ICP备案操作,ICP备案流程及操作方法请参见ICP备案流程。手机端ICP备案流程请参见使用阿里云APP进行ICP备案引导

  • 变更备案规则

    如您的主体在阿里云已成功进行了ICP备案,后续ICP备案的主体信息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发生了变更,您需参见如下的备案规则及时变更主体或变更互联网信息服务,更新您的备案信息,变更备案的流程及操作方法请参见变更备案

    •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 如您的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变更备案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 企业名称变更前后企业之间没有关联,您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ICP备案申请。注销备案后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将无法访问,请您尽快办理新的备案,详情请参见注销备案ICP备案流程

      • 企业名称变更前后企业之间有关联,您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信息变更过程中不会影响已备案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正常使用。

        变更证明有三类,如您的ICP备案性质是企业则需申请工商变更证明,详情请参见变更证明。如您的ICP备案性质是政府事业单位等则需提供上级部门开具的函文件。

  • 接入备案规则

    如您的主体和域名均已通过其他服务商成功备案,现需要将服务商变更为阿里云或将阿里云添加为该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新增服务商,您需参见如下规则在阿里云进行接入备案,接入备案的流程及操作方法请参见接入备案流程

    • 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再进行变更。

    • 主办单位名称需与原ICP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才可接入。如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ICP备案申请。

个人用户

如您的ICP备案主体为个人时,您可参见如下规则,提前了解ICP备案规则并准备好ICP备案资料。

  • ICP备案重要规则

    • 证件住所非本省(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及外国人),需提供在四川学习、生活、工作的相关证明(如学生证、社保证明、在职证明、居住证等)。

    • 个人备案不满16周岁不允许备案,16~18周岁需根据您的收入来源提供对应资料。

      • 如您个人有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请提供收入证明后可以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

      • 如您个人没有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请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互联网信息服务主办者与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和个人信息页、监护人同意备案情况说明书。

    • 已备案成功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开通后需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底部悬挂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平台,相关通告请参见关于网站主页下方标明备案编号的通知,互联网信息服务底部添加ICP备案号方法请参见添加ICP备案号

    • 自2018年01月01日0点起,对提交的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申请,进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域名核验。详情请参见域名核验

    •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 如若域名设置了隐私保护,备案期间需关闭。

    • 个人互联网信息服务名称命名注意事项请参见个人网站命名要求

  • ICP备案所需资料

    • 证明文件电子版(非必选):非本省证件需上传学生证、社保证明、在职证明、居住证等证明。

    •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材料,如身份证原件彩色拍照照片等,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人脸核验。

    更多详情请参见ICP备案主体为个人

  • ICP备案流程概述

    您可提前了解并做好ICP备案前的准备工作,ICP备案前需做的准备工作请参见ICP备案前准备概述。准备完成后您可在PC端登录阿里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或使用手机端登录阿里云App进行ICP备案操作,ICP备案流程及操作方法请参见ICP备案流程。手机端ICP备案流程请参见使用阿里云APP进行ICP备案引导

  • 变更备案规则

    如您的主体在阿里云已成功进行了ICP备案,后续ICP备案的主体信息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发生了变更,您需参见如下的备案规则及时变更主体或变更互联网信息服务,更新您的备案信息,变更备案的流程及操作方法请参见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 接入备案规则

    如您的主体和域名均已通过其他服务商成功备案,现需要将服务商变更为阿里云或将阿里云添加为该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新增服务商,您需参见如下规则在阿里云进行接入备案,接入备案的流程及操作方法请参见接入备案流程

    •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ICP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变更备案或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ICP备案申请。

    • 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可接入成功后再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