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辑器内可分为四个区域,包括空间实体、通用元素、数据详情和项目地图空间范围。本文介绍项目编辑器页面中各个功能的使用方法。
空间实体
空间实体包括环境、建筑、三维瓦片和地理服务等。
环境:包括水体、绿地、道路和遥感影像-道路。
建筑:包括矢量建筑、精模建筑和BIM建筑。
三维瓦片:包括倾斜摄影、BIM、管网、点云、手工模型和混合类型。
地理服务:包括XYZ、WMTS、WMS、ArcGISRest和SuperMapRest。
在空间实体区域内可以实现的功能有以下几种:
功能 | 说明 |
添加基底数据 | 单击空间实体区域页面上方的添加基底数据,即可打开添加基底数据对话框,您可以参见添加项目基底数据,在原有空间区域数据的基础上添加一个全新的空间范围基底数据。 重要 当您添加基底数据时,如果重新添加了同一个区域的空间实体数据内容,所有数据会重复叠加显示。 |
展开实体列表 | 单击实体父节点或一级子类节点左侧的或图标,即可展开或折叠实体列表中具体类别实体的列表样式。 |
新增实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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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实体 | 单击具体列表中已有实体右侧的图标,可在左侧实体名称输入框内自定义修改实体名称,修改实体名称后鼠标单击空白处或按Enter键,即可完成实体名称的修改。 |
删除实体 | 单击具体列表中已有实体右侧的图标,在删除对话框内,单击OK即可删除当前实体内容。 |
隐藏或显示实体 | 单击具体列表中已有实体右侧的图标,即可在右侧地图区域隐藏当前实体对应的内容。您可以再次单击当前实体右侧的图标,即可显示该实体内容。 |
通用元素
通用元素区域共有三种元素内容,分别是点、线和面元素,您可以在地图空间数据范围内自定义配置元素内容。
默认状态下,通用元素页面中没有任何已有元素,需要自定义配置。
在通用元素区域中可以实现以下功能:
功能 | 说明 |
添加数据 | 单击通用元素区域上方的添加数据,即可打开添加数据对话框,您可以在对话框内,单击选择您需要的数据,并单击对话框右下角的确定即可完成数据添加。 完成添加后的数据,会加载排列在对应数据元素类型列表内。 |
新增元素 | 单击通用元素区域中某个类型元素右侧的图标,即可打开新建数据集对话框,在对话框内,您可以配置如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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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元素字段 | 单击某个元素右侧的图标,即可打开字段配置对话框,系统字段不支持修改,您可以对添加的字段进行编辑或删除的操作,也可新增一行字段数据。 |
编辑元素 | 单击某个元素右侧的图标,可在左侧元素名称输入框内自定义修改元素名称,修改元素名称后鼠标单击空白处或按Enter键,即可完成元素名称的修改。 |
删除元素 | 单击某个元素右侧的图标,在删除对话框内,单击OK即可删除当前元素内容。 |
隐藏和显示元素 | 单击某个元素右侧的或图标,即可隐藏或显示该元素内容。 |
展开元素目录 | 当在某种元素中添加了一个或多个元素后,您可以单击元素类型父节点左侧的或图标,即可展开或收起某一类元素目录中具体元素的列表样式。 |
数据详情
数据详情页面指的是在您选中具体某个实体或元素数据后打开的页面。数据页面中包括对应实体或者元素内所有的数据信息内容。
在数据详情页面内可以实现的功能有以下几种:
功能 | 说明 |
查看并修改数据属性 | 单击数据页面内任意一个具体数据,在右侧会弹出当前数据的详情页面,页面内可以查看不同类型数据的不同属性,您可以自定义设置每一个数据的属性字段参数值。 说明 精模建筑和地标建筑实体数据除了属性参数外还包括模型参数内容,详情请参见下方修改地标及精模建筑数据模型参数。 |
添加数据 | 本操作以添加一个实体数据为例(地标建筑和精模建筑数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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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建筑 | 本操作以添加一个精模建筑数据为例(地标建筑无法自定义手动添加)。
说明 添加完成一个精模建筑数据后会排列在左侧精模建筑列表中,您可以查看并修改该精模建筑的详细参数内容。 |
修改地标及精模建筑数据模型参数 | 本操作以添加一个精模建筑数据为例(地标建筑数据无法更换建筑,只能预览查看位置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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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数据 | 选中某个实体,在展开的列表中单击页面上方的筛选按钮,在弹出的数据筛选面板中,输入所需数据的属性字段内容关键字,单击开始筛选按钮,即可在左侧数据页面中实现精确筛选所需数据内容的功能。单击重置按钮,即可清空下方两个筛选字段中的内容。 说明 数据筛选暂时仅支持精确筛选。 |
删除数据 | 选中列表内一个或多个数据,单击上方的图标,在弹出的删除对话框中,单击右下角的OK即可在当前实体内删除选中的数据。 |
编辑数据属性并保存 | 选中列表内一个或多个数据,在展开的面板中自定义编辑不同类型数据的属性值,修改完成后面板上方的保存 cmd+s或批量保存 cmd+s按钮,完成数据保存;单击数据面板内的重置按钮,即可清空下方属性中的内容。 |
绘制数据 | 单击选中左侧实体列表中的具体一个数据(地标建筑和精模建筑类实体数据除外),右侧空间地图上方会显示开始绘制 (e)图标。根据您选择的不同类型的数据,可以在地图上自定义绘制不同的数据内容。 可供绘制的样式分别为点、线、面三种类型。 |
创建面数据合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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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面数据交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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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面数据差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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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切面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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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图空间范围
在项目地图空间范围页面中您可以在空间地图进行多个功能配置,分别可以实现以下功能。
功能 | 说明 |
缩放地图 | 单击地图上方的或图标,即可将地图放大或缩小;您还可以通过滑动鼠标滚轮将地图放大或缩小。 |
俯视地图 | 在地图范围内,调整地图视角,调整过后,该按钮可以将视角切回俯视。 |
删除数据 | 选中某个具体数据内容后,单击地图右上角的图标,在弹出的删除对话框内,单击OK即可删除当前数据内容。 |
管理临摹图 | 临摹图一般用于在地图上参考图片勾画所需建筑的,通常使用建筑平面图纸作为临摹图样式。您可以单击地图右上角的图标,即可打开临摹图管理对话框,在对话框内对所需临摹图进行如下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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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换瓦片 | 单击地图上方的图标,即可进入设置地图对话框。在对话框内您可以进行如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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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时自动加载 | 单击选中地图右下方移动时自动加载,在地图移动时,自动加载地图上的数据。取消选中,移动数据时不加载数据。 |
选择地图数据集数量 | 单击地图右下角的数据集下拉列表,为当前地图选择显示一个合适的地图数据集数量值,可选200条/数据集、400条/数据集600条/数据集、800条/数据集和1000条/数据集。 |
重新加载 | 单击地图右下角的重新加载,即可重新加载当前地图区域范围的内容。 |
返回总览 | 单击项目编辑器页面左上角的返回总览,即可返回到我的项目总览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