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MySQL循环执行事件
使用DMS工具可以帮助您方便快捷地循环执行事件。
前提条件
您登录的数据库必须开启事件支持,通过执行SELECT @@event_scheduler;
命令来查看数据库是否支持事件:
若结果返回ON,说明数据库开启了事件支持。
若结果返回OFF,说明数据库未开启事件支持。
操作步骤
下文以ID为10的test1字段值每2分钟增加1为例,进行详细说明。
- 访问RDS实例列表,在上方选择地域,然后单击目标实例ID。
在右上角单击登录数据库,使用高权限账号登录数据库。详情请参见通过DMS登录RDS数据库。
单击可编程对象页签,在事件上单击鼠标右键,并单击新建(事件)。
设置以下参数:
分类
参数
说明
事件基本信息
事件名称
事件的名称。
状态
事件的状态:
开启:事件处于可执行状态。
禁用:事件处于暂时停止执行状态。
从库禁用:只有主库可以执行事件。
到期删除
固定时间的事件执行后是否删除该事件。
循环事件到结束时间后是否删除该事件。
注释
填写事件的详细注释。
执行时间定义
调度方式
固定时间:在固定时间执行一次事件。选择此选项需要设置固定时间。
循环时间:每隔一段时间执行一次事件。 选择此选项需要设置间隔、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说明间隔:由时间单位的数量和时间单位组成,表示多久循环一次。
开始时间:循环事件的开始时间。不选中表示即时开始。
结束时间:循环事件的结束时间。不选中表示无限循环。
事件语句
无
具体的SQL语句。
设置循环事件时,对于间隔时间的设置举例如下:
到达开始时间后,每2分钟执行一次事件。
到达开始时间后,每1个月执行一次事件。
在下方的事件语句(*)框中输入事件内容,单击保存,在弹出的提交变更窗口中确认SQL语句并单击直接执行。
在对应的数据库中使用
show events;
就可以查询到该循环事件。说明若要删除事件,可以使用
drop event <事件名称>;
命令。